宁妤带十六走时,花姐早就在南风馆候着她。尽管花姐没见过宁妤的脸,但她能通过走路姿态认人。一见到宁妤的身影,她便迎了上去。
“于小姐,真是好久不见啊,我们南风馆的大伙都等着您来呢!”
宁妤淡淡道:“多谢各位。”
她不想再寒暄,直接进入正题:“我今日是来带十六走的,花姐算一下账吧,连同之前记在许小姐那的。”
听这话,花姐意识到宁妤今后或许不会再来,毕竟宁妤这么久以来只要了十六一人。
当初头脑一热买下十六一直不出单,如今直接来了一个大顾客,花姐忽然觉得当时的决定也不赖!
花姐拿来账单当着宁妤的面算了起来:“买的时候花了五两银子,包了两个多月共一两银子,再加上......”
“于小姐,优惠后总共十二两银子,你觉得怎么样?”
宁妤最终往花姐面前放了十五两银子:“多的都是感谢花姐的招待了。”
“诶呦诶呦谢谢于小姐,于小姐真大方!”
说话间十六已经来到面前。他换上了一身麻布衣裳,鬓发上只有一支白玉簪子修饰。他眉目冷冽,在见到宁妤的那一刻化成温和的水。
“小姐。”十六怯生生地喊了一声宁妤,他终于要离开南风馆,成为宁妤的小狗了。
宁妤目不转睛地盯着十六,十六的动作有些不自然,扯了扯身上的衣裳紧张道:“怎、怎么了,是不是很丑......”
宁妤摇头,将他领口间的一根发丝拿掉:“不难看,走吧带你去买新衣裳。”
一瞬间,十六的胸腔酸胀,好像某种情绪作祟。他就像一只被主人带回家的小狗,主人接纳他甚至还为他准备了生活物品。
这只小狗的心情比捡到银子还高兴,情绪涌上眼眶,他忍不住了红了眼。
“十六真是命好啊,以后有于小姐疼你,一定要好好伺候小姐!”
十六一向不赞同花姐的话,这句却很认可。他点点头,抹去一滴眼泪:“会的。”
我会努力成为小姐喜欢的小狗的。
宁妤带十六进了一家成衣店,这家是赵元煦的产业,宁妤不怕被发现。
老板赵如棉将她迎进她和赵元煦共有的雅间:“宁小姐,好久不见,刚好我们店昨日新上了一批新布料,您要不要看看?”
宁妤摘下帷帽对老板微笑:“不看我的,给他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赵如棉这才打量起十六,只见此人身长八尺有余,体格健壮有范,一身粗布盖在身上都十分英俊。再看那张脸俊朗如雕刻,眉毛凌厉,眼眸狭长冷冽,叫人看了如坠冰窖。
赵如棉讪讪地收回眼,谁知男人的目光落在宁妤身上后如寒冰消融,软成春日溪水。
“请小姐先喝茶,我去为这位公子找找。”
“好,多谢。”
宁妤坐在榻上,十六站着。宁妤手指轻扣在桌上,又对十六瞥了个眼色,十六心领神会,连忙将茶杯端起,恭敬地呈给宁妤。
宁妤挑眉没接:“你先喝一口。”
十六的眼里迸发出欣喜若狂的光芒,宁妤给他浇了盆冷水:“别以为我是赏你,只是叫你试毒。”
十六抿唇,眉目间有些低落。宁妤心里却高兴,她把狗放出笼子,狗得了自由难免会兴奋过度,宁妤必须给它一棍,叫它收心,好让它别太过分。
“没关系,就算是毒也是小姐赏的。”十六笑道,眼底落入繁星点点。
宁妤接过茶水饮下,心想这真是一条过分虔诚的小狗,说不定把他卖了还帮她数钱。
宁妤最终暂时为十六选了十套衣裳,马车太小,不然她都想一次把现在到冬天的衣服都买了,省得下次麻烦。
某只小狗看见主人给他买了这么多衣服后一种名为幸福的酸胀感又溢满他的胸腔,一部分幸福感逃逸,小狗红着眼感谢主人。
宁妤被这只小狗感染了,高兴地摸摸他的头:“乖。”
这真是一只乖小狗,容易满足的小狗。
看来养一只属于自已的小狗是这样幸福的事!
这只小狗的幸福感一直延续,他住进了主人给他安排的屋子里等待主人的来临。但他一点也不觉得孤单。他的心情仍高高悬着,开始在本子上记录主人来临的日子。
但是十六的好心情终结于七天后。
宁妤规定他每一旬可以出门一次,但必须报备。
十六并不是孤家寡人,他还有一个病重的母亲,也就是孙曼之。
当时他自愿卖进南风馆为母亲筹集买药钱后便再也没回去过,如今十六难得能出门,便想回家去看看母亲。
十六的家很破烂,住在京郊贫民窟,他回来的时候有些不适应。
“阿珩,你怎么回来了!”钟越没想到裴思珩还能回来。
“我回来看看母亲,她还好吗?”
钟越变了脸色,沉声道:“伯母她,不太好。”
听钟越说完,裴思珩明白了来龙去脉。他留下的钱够母亲买药生活,但不久前因为瘟疫,母亲的身体越来越差,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可没有钱买药了。
“阿珩,你是得罪什么人了吗?”
裴思珩摇头,又问道:“为什么这么问?”
钟越叹道:“给我们提供药材的那家药馆从上个月起就提高了价格,从五钱提高到五十钱,这根本就不正常。我问老板,老板死活不说,要是没人搞我们我不信。”
裴思珩用布巾擦拭过母亲苍老而病态的身体,她睡得很沉,脸色苍老得看不出年轻的风韵。
他们会得罪谁呢?答案不言而喻。
多年来对方不曾来打扰他们,可裴思珩却在三月时见过裴景安。
除了他和上官晓,谁会这么恨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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