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点三十分。
谭永亮做完手术后,已经苏醒。
方浩来到了他的病房。
“我儿子怎么样?方警官。”他的语气少了先前的傲慢,满是老父亲对于儿子的关切。
“已经醒了,就是……受了点刺激。”
方浩坐到了他旁边,拿出了录音笔。谭永亮明白他要干什么,也早已做好了准备。
在方浩的提问下,他说出了自已在别墅里面的遭遇:
孟清婉告诉我的地址。
她知不知道郑阳是连环杀人犯,你应该去问她。
我大概是三点五十五的样子,进入了别墅。
别墅的大门,没有锁。我想是孟清婉这个贱人告诉了他。要不然司正祥怎么可能被偷袭。他一定知道我们来了。
你不用说你们要证据那一套,司正祥一定是郑阳杀的。
动机?那不是你们要去找的东西?你们问我?
那可是我的儿子,我不得不去,不管是龙潭虎穴。
谁开的枪?当然是郑阳,我如果要是有枪,我至于这样?
我推开大厅大门,还在门口等了一下,等我走进大门的瞬间。谁知道那个贱人,竟然从后面开枪了。
陆陆续续,应该是五枪。多亏他枪法不好,要不然我也不会还躺在这里……或者说,他是故意的,故意不要我死。
为什么?因为他要我看着他虐待两个孩子。他就是个畜生。
这个没种的家伙,我还没有起身,他就站到了我的面前,用枪指着我。然后,他就用电击枪把我击晕。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那个地下室了,手和脚已经被困住。
我当然是有后手。我的鞋子里还藏了一把刀。就在他当着我的面,把司晨的背划开的时候,我悄悄割开了绳子。
我拿到枪以后他就把刀架在了司晨的脖子上,躲在了她身后,威胁我。我也知道这是我唯一的希望,不能放弃,他竟然杀了司晨。
我跑过去想要一枪毙了这个畜生,谁知道他动作迅速,加上他穿着宽大的雨衣,我打出了最后一发子弹,并没有击中他。他已经拿着刀来到了我儿子的身旁。他知道枪里没有子弹,肆无忌惮地威胁我。让我割断了自已的右腿腿筋,又让我朝自已的腹部捅一刀。
他说只要我留下,他可以放了我儿子。
我当然不信!他会杀了我们所有人,这点我知道。但是,我要救我儿子,他的刀就在子玉的脖子上。作为父亲,只要有一点儿希望,我都会尝试。
后来,我跪倒在地,手握着刀子,手上的血越流越多。这个时候一首儿歌突然响起:“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
他接了一个电话,然后怪笑着看向我。我当时因为电击的原因,身体还有些麻木,甚至是身上的刀伤也没有太大的感觉。他走向我顺手拎起一旁的凳子,一下砸在了我的头上。我倒了下去。他离开了地下室。
没听见,不知道是谁打的。
我假装晕倒,实际上他那一下把我打清醒了。我站起来,扯下衣服把手简单包扎。
腿筋?腹部?呵呵……我当时割破的都是我的手。如果没有血,他又怎么能相信。
我也想带儿子离开,但是我叫不醒他。又担心他随时回来。于是,我只能冒险先把他解决。
郑阳从楼上摔下来了?我不知道,那应该是在我被袭击之后的事情。
要不然我怎么会躺在客厅边上。
我拿着刀穿过走廊,来到了主客厅边上,躲在墙后面,看到三楼一个房间的灯亮着。我看到郑阳的身影在里面闪过,我想穿过客厅上去的时候。却被人从背后捅了两刀,我当时就失去了知觉。
我怎么可能看错,郑阳就在楼上。
现场肯定还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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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我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就倒下了,而且是从身后。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你们已经到了。
所以两个人你们都没有抓住?
我就说你们靠不住。
……
等方浩问完谭永亮回到刑警队的时候,孟清婉已经在警队问询室等待。
她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脸上还有一些惊慌。
自已的老公重伤,儿子死里逃生,即使平时对他们两个有诸多意见,此刻也该放下成见。方浩看到她的时候想。
白童表示他们在赶往现场的时候,碰到了同样是开往别墅的孟清婉。如此判断,她应该晚于他去往别墅。
方浩简单说了一下谭永亮和孟子玉现在的情况,目的是让她放心。
孟清婉听后,抿了一口茶,表情稍稍舒展。然后,跟随着方浩的提问说出了以下的话:
最后一次见他,应该是昨天下午,一点多。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在立达广场。
他去 WM——立达商场一家服装店——向我问了关于郑阳的事情。他说郑阳是连环杀手,还说子玉就是他绑架的。我当时吓坏了,根本就不知道他说的什么。
对,他就是这样说郑阳的。
我不知道他从哪里知道的这些,他说的很确定。可是郑阳只是我的美容医生,我就是平常去他那里打打针,做做皮肤保养之类的。什么杀人,绑架,我以为他想儿子想疯了。上次我回家,他就因为找儿子的事情殴打我。看我胳膊上的伤,就是那次留下的。
凌目湖十三号?是我告诉他的。那房子是我的。
他逼问我知不知道郑阳会藏在什么地方。他当时快把我掐死了。你看我脖子上的手印,现在还没消。我想到几个月前,郑阳向我借了凌目湖十三号的房子,说是自已平常度假用。我当时没多想,就把钥匙给了他。之后一直都没有去过。
为什么不报警?为什么要报警?我当时根本就不相信他说的话。以为他魔怔了。你要是当时在场,也会这样觉得。
你是怀疑我袒护郑阳?你们想多了。他只是我的“佣人”。
在他那里频繁过夜?你们调查过我?过夜不很正常吗?
22 日,下午?孟子玉他们失踪的那天……周日。我应该在郑阳那边。
做什么?做护理。还想知道细节吗?后来我就睡着了,晚上才醒。
没人可以证明,我用的房间他们医院的人进不去。后半夜我离开的时候,走的后门。没碰到其他人。
车?车当然就在整形美容医院的停车场里啊!要不然,我怎么回的公司?
我怀孕你们都知道?既然你们知道这么多,还问我干嘛?
是谁的,是我的隐私。你们无权知道。
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你们想象的那个关系根本不会存在。他也不会跟我发生关系。
哈哈……他在那个方面……有些怪癖,只喜欢处的。而且,跟他发生过关系的女人,只能属于他。我猜,他童年受过某种严重的创伤。
我怎么知道?电影里不都是这么讲的?因为童年创伤产生了心理阴影。
他的怪癖啊!当然是他告诉我的。我还能告诉你们:那个姚婷——他的未婚妻——就是触碰了他的底线。她被赶出去,其实是因为她出轨。
你们总不能怀疑我干过什么吧?这可是要讲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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