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的族人们都去了更南边,部落里也还有布林日常治伤。再加晖城的人个性都骁勇,所以吴哥儿在医馆里的日子过得很清闲。
日常起来就是揉揉小狗崽的头,给几个妇人把把脉,治治风寒摔伤之类的小病症。
经历过之前的摸爬打滚,一下子突然慢下来吴哥儿倒有些不适应。
医馆里的人常在的只有他和跑堂的伙计,还有负责采买的张财。
“看,这是什么?”正当吴哥儿百无聊赖的趴在柜子上时,一只白皙的手从他背后出来,手里还捏着个黄色的小蘑菇。
吴哥儿轻笑道:“这是黄牛疯,快扔了,壮汉都吃不得,何况你还揣了个。”
来人也不恼,笑眯眯的拿了个板凳坐在吴哥儿。
看着对面杜哥儿俊秀的脸庞,吴哥儿好笑的问道:“虽然肚子里孩子保住了,但你见天往我这跑,你家守城那口子不跳脚?”
闻言,杜哥儿佯装生气道:“那我走?”
吴哥儿忙拉住人,给含了片山参片哄道:“你来,我高兴还不及呢。我听说东边的林子里好多野菜和蘑菇呢!咱们也去采点,尝尝鲜味。”
杜哥儿一听,立刻高兴的站起来把桌子下的药篓拿在手里,捂着肚子跟吴哥儿手拉手走出去。见状吴哥儿赶紧回头把阿布唤上,阿加要懒些,地面湿漉漉的不愿意跟人去。
八月的晖城已经提前进入了雨季,不过都下在夜里,第二天起来只有地是湿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新的泥土味道。
“又去哪里?”两人正拿着粘小糖在街上吃的高兴。对面巡逻的官兵里领头的那个人过来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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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来人,杜哥儿老不高兴的回了句:“跟吴哥儿去采蘑菇。”那人看了看吴哥儿,拱手行了一礼又带着队伍往前去。
吴哥儿揶揄的朝杜哥儿笑了笑,杜哥儿臊的满脸通红,连忙抓着人往前走。
晖城不大,走了半个时辰就到了东边林子。此时他们来的有些晚了,外面好捡的蘑菇都被人捡走了,三三两两的妇人携手从林子边走出去。夏天太过闷热,人人都稀罕这口鲜味。
怕杜哥儿摔到了,吴哥儿只敢带着人在外面走,阿布懒洋洋的吐着舌头在两人旁边伸了个懒腰。
在炎炎夏日里,森林是个避暑的好去处。幽静的林间小道,蜿蜒伸向远方,两旁的树木枝叶交错,形成一片清凉的绿色海洋。
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菌子,两人找了块大青石歇着,享受着这难得的夏日阴凉。
歇了一阵,吴哥儿拉着杜哥儿继续起身找些野菜。上次用部落里找的药给杜哥儿安了胎,但是吃的野菜败败火也是极好的。
虽然前面的人把蘑菇采光了,不过好的是,山里还有许多的野蕨菜。晖城的人常采的是绿色的嫩蕨菜,殊不知有种紫色的苦蕨吃起来更爽口。
森林里物产丰富,不止野蕨菜多的数不过来,还有嫩嫩的水芹菜,吃起来有些冲的野山葱。
阿布还带着两人找到了一条小溪,吴哥儿和杜哥儿还抓了不少山螃蟹,出来林子的时候又另采了香甜的刺泡。
等他们出来的时候,杜哥儿的男人莫子从正揣着手看着两人。杜哥儿是惯犯了,半点不心虚,把东西往自家男人怀里一扔,和吴哥儿亲亲热热的拉着手回去。
几人到家时,才正好是中午,正是吃饭的点。张财出去跟部落里买东西去了。医馆只有小李哥李正守着。
新鲜采的野菜不易,男人家毛手毛脚的。吴哥儿和杜哥儿将两人赶到外面守医馆,自已进厨房忙了。
今天采的蕨菜最多,足足有半个背篓。将新鲜的蕨菜焯水,分成三份,一份用来晾干出来晒成干菜,冬季里炖肥猪肉吃。
一份用来做成泡菜,再把新鲜的水芹菜放进去一起泡。一缸子青紫交加的菜看起来倒喜人。
剩下的拿草木灰捯了,和五花肉炒,油香混着野蕨菜的苦味和清香,杜哥儿最好这一口,刚炒好就端着碗吃了起来。
怕他腻着,吴哥儿又赶紧挑了些泡菜。自从上次帮他治病后,两人一来二去相处之下,也成了朋友。
吴哥儿是打心底喜欢这个白净又温和的小哥儿。
野葱最家常的做法是跟笨鸡蛋炒,吴哥儿做这道菜还有个秘方,就是混两个野鸭蛋。借借野鸭蛋的韵味,才能把葱的冲味儿驯服。这不,等野葱和鸡蛋混在一起,拿锅铲轻轻分成小块就行。
上次阿娘阿爹送的麋鹿肉也还有许多,吴哥儿切了一大盘子。再煮上一锅香喷喷的白米饭。
没等他们叫人,外面守着的两人就闭了店门,自觉的进来端菜。本来饭点已过,野菜的清香味够足,四个人在桌上吃的狼吞虎咽,才没有辜负这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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