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碰我腰。”
庄元菲闭着眼睛翻过一个身,肚子压住楚浩杰的胳膊。
“别碰我肚子。”
她再次翻了一圈,身子离开床面,后背全靠楚浩杰的胳膊支撑。
“别碰我后背。”
说完又准备再翻一圈,楚浩杰小臂握住她的腿弯,把人抱起来。
没办法她只能自己脱了鞋坐到床上然后把人抱在身前,双臂揽住她的腰间。
庄元菲嘴里嘟囔了几句,然后歪着头不省人事,浅棕色长发全垂在楚浩杰的右胳膊上。
楚浩杰的手捏了捏她的下巴,靠在床头,轻声问道:
“你还在想着他?”
“我记得你以前很讨厌喝酒的人,我那时候满身的酒味你都捏着鼻子嫌弃我,现在酒气都能熏天了。”
“是为了他学会的喝酒吗?”
“你就真的把我当跑友了?”
“是不是我没有那么努力用身体把你留下,你就会把我踹开呢?”
“那天我看到他来纠缠你,我就想好好教训那个混蛋,可阶级摆在那里,我做不了什么。”
“不过我那天把他打了一顿,很重,但不会死,我也没有暴露身份。”
“庄元菲,回头看看我,好吗?”
楚浩杰缓缓呢喃着,脑袋低下去,头磕在庄元菲的锁骨上。
随后狭小的房间里传来了一声叹息,伴着轻微的酣睡声。
☆
第二天的沈南风一直睡到中午十二点。
她睁开眼睛平躺在床上,眼睛呆愣着盯着天花板 ,脑子里一团乱麻。
几分钟后她理清了一个发展过程。
她昨天领证了,去了酒吧欢送单身,然后和老公行了周公之礼。
老公实力非同一般,她不受重负睡了过去。
沈南风又头脑风暴了片刻,坐起身,习惯性地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里面来了几条消息。
穆心雨说考虑到她的身体状况,今天的工作由她一人包了,让她好好休息。
还附带着一个五百块的大红包。
秦越说他去上班了,早餐放在桌子上,只需要热一下就能吃。
另外告诉她可以打包行李了,在她出差的时间里他会把她的行李带到她们的新家里去。
药膏已经涂好,注意休息,若是感觉到什么不舒服都可以告诉他。
最后还附带了一句。
静静的早餐已经吃完。
以一个小白狗转圈的表情包结尾。
整体来说,是个十分贴心的事后服务。
沈南风微微一笑,放下手机走下床,拉开窗帘。
温暖的阳光撒在她的身上,她伸了伸懒腰,浑身舒畅。
像是经历了什么魔法洗炼,一晚上净化了她的骨骼和灵魂。
有个正常的男人也不赖。
希望秦越能一直保持。
这一天没有任何工作,也没有烦心人应付,沈南风过得就清闲极了。
吃完爱心早餐后,她坐在地上陪静静讲了一会话。
她告诉静静明天它会离开这里,去一个新的地方。
那里有一个它的同龄人,他的话会很多,它可以不用理他,安安稳稳地睡觉就好了。
考虑到静静会有不适应秦越家的可能,沈南风和秦越说好把这个桌子搬到他们家去。
这个桌子是沈南风住的时候买的,也不需要经过房东同意。
顺了一会儿狗毛后,已经到了下午三点,沈南风洗洗手准备收拾东西。
先是收拾明天出差的日常用品。
不出意外的话她会在北城待上五天,时间不长,准备的东西也不需要很多,一个二十四寸的箱子足以。
她又从柜子里拿出了几个编织袋,将要带到新房的东西全装到里面。
因为是租的房子,维持生活就好,所以沈南风没有买多少东西在这里。
没过一会儿,一切就已经大功告成。
房子几乎回到一开始只有家具的状态,只有卧室的床上还铺着床单。
沈南风干完这些出了一身的汗,又洗了一遍澡。
昨晚洗澡的时候她累的站都站不直,就随便冲了冲,直到闻不到那股味道。
现在在脑子清醒,光线充足的狭小空间里,她才看到了昨晚秦越的战绩。
所到之处,无一幸存。
土匪打劫都做不到他这样的程度。
不过,她内心深处却没有任何的反感或是害怕。
全是按捺不住的激动。
☆
“什么?沈南风要结婚了?”
沈成龙瞪大眼睛,好不容易夹到的丸子掉到桌子上,一溜烟就滚到了地上。
郑淑兰又给他夹了一个同样的丸子放到他的碗里。
“对啊,她上次来家拿户口本说要结婚,说是对方是一个种地的。”
“真的假的?她这么没脑子,能找一个种地的。”
沈成龙可不相信这话,那个女人一向自视清高,拽得一脚能上天,怎么会找一个种地的男人?
“她一直都那一个表情,我也看不出她说得是真话还是存心气我?”
作为一个二十几年的老教师,郑淑兰也算是阅人无数。
就一眼,她就能观察出底下的学生是要传纸条还是想着回家吃什么饭。
可就是这个女儿,让她累积多年的经验频频失误,一点颜面都不给她留。
一家人闹到最后撕破脸的结局都是沈南风一人咎由自取。
话说着开门声响起,两人抬头望去,沈毅恒从外面走了进来。
69書吧
沈成龙兴奋地喊道:“爸,你回来了。”
家里老妈惯着他,事事都顺他的心意,老爸也没有差到哪里去。
他虽然话不多,但每次给的东西还是很理想的。
钱一直都没有断过,房子,跑车,什么都有。
有这么一个摇钱树在身边,谁能不讨好着点呢?
郑淑兰见老公回家,放下筷子,走到厨房为沈毅恒打米饭。
沈毅恒下班回来,一看到儿子在家,心情松快了不少。
“今天怎么回家了,那边阿姨不顺你心了?”
“没有,就是想回来了。”
他需要钱,很多很多的钱,否则那些人就不卖给他了。
他已经离开不了那些玩意了。
“行,多吃点你妈做的好吃的。”
他换下皮鞋,穿上拖鞋,来到餐桌上。
沈成龙立马给沈毅恒倒水,问:“对了,爸,你知道沈南风要结婚了吗?”
沈毅恒松了松衬衫袖子上的扣子,毫无感情地说:
“知道,你妈说了,听她说是个种地的。”
沈成龙将倒好的水递给沈毅恒,急声说道:
“怎么可能,我觉得她肯定是说谎话了,而且对方来头还不小。”
“无所谓,她想找什么都行,随她去吧。”
这个女儿对他来说就是一个定时炸弹。
身为一个女人,太过聪明,还没有可以威胁的东西。
这样可怕的存在离他越远越好。
郑淑兰这时也打好了米饭,坐下来反驳道:
“那不行,万一是个金龟婿呢?我可听隔壁王婆婆说了,她的孙女嫁了一个有钱人,年入千万的那种。”
“现在不比我们那个时候,女人结婚就是一个转折点。”
沈成龙附和道:“我觉得妈说的有道理。”
他是不会让沈南风有好日子过的。
沈恒毅不想提沈南风,他眉头微皱。
“别掺和沈南风的事,你的胳膊还想再断一次?”
沈成龙撇了撇嘴,认错道:“知道了。”
“这说得什么话,是那死丫头狼心狗肺,不关我们家龙儿的事,来,吃饭。”
郑淑兰夹了一块肉给沈成龙。
沈成龙狠狠地咬着肉,等着,他一定要把那个男人逮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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