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武道一至九品,一品最高,九品最低,在四百年前,第一位武圣将一品又细分了四个境界:金刚境、自在境、逍遥境、临仙境。传说临仙之上还有一个境界,但无人踏足,武圣之后,再无临仙。
直至四十年前,有一位诗人,曾以儒道入临仙,但自唐皇驾崩、龙气溃散后,又落至逍遥,传闻他有机会再入临仙,却因不愿,而以逍遥境游遍九州,最后不知所踪。
而逍遥之人屈指可数,九州之内不过寥寥数人,但自在境却大有人在。
宋晓晓面前的人,就是一位自在境的武道高手——完颜姝,也是北金第一圣女。
“没想到,北金第一圣女竟然潜藏在东蜀。”宋晓晓以冷霜剑撑着地面。半跪着,目光死死地盯着面前这位穿着性感火辣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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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用兽皮将不该露的遮住,其余一览无余,关键是,媚眼如丝,朱唇微翘,这谁看谁不迷糊。
“你管我?”圣女朱唇微启,随后笑道,“你就是那个臭小子心心念念的姐姐?长得还没我好看呢,真不知道她喜欢你哪一点。”
“额……啊?”众人有些懵逼,不是,姐们,我们拼死拼活地干架,你俩认识,还聊上天儿了?
宋晓晓听闻此话,顿时愣了一下:“你是来找阿泽的?”
“啊,对啊,咋了?你们东蜀世子高贵,本圣女找不得他了?”完颜姝点点头,随即反应过来,“不是姐们,你问都不问,上来就干架?”
宋晓晓尴尬地扭过头,家人们谁懂啊?北金圣女不在北金好好待着,跑东蜀来了,来就来嘛,还带着几千号人,浩浩荡荡、明目张胆地过来了,这合理吗?这不合理,这好吗?这不好。
好不好的,人家都来了,还和自已打了一架。还好还好,自已这边没有伤亡,至于北金圣女那边……
人仰马翻,哀嚎遍野,关键是吧,人家完颜姝还不当一回事。就……很那啥。
钱府,不,牌匾上写的是:聚宝盆。
“所以……你俩,这是,一块过来的?”肖钺泽喝着茶,看着面前这两位鼻青脸肿的“美人”,不觉有些头疼。
那两位美人小鸡啄米似的点头,也不管什么头发凌乱,鼻青脸肿。
钱台夺把大夫带了过来,给两位美人上药:“那二位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咧?”
完颜姝和宋晓晓你推我我推你,支支吾吾的,谁也不开口。
没办法,宋熙看不下去了,于是向肖钺泽解释道:“世子,是这样的,我姐和这位……完颜小姐想比一比谁先到夷陵,于是两人开始赛马,这一路上你追我赶的,互不想让。但毕竟人家完颜小姐是马背上长大的,然后我姐眼看争不过,两人又在马背上打了起来,没瞧见前面的水渠,于是两人就……“
“啪嗒!”
肖钺泽听得都惊了,手中的茶碗都掉地上摔了个粉碎。一个东蜀第一才女,一个北金第一圣女,两个人的身份都不低,为啥就做出这么没品的事情呢?
完颜姝不用说,这家伙肖钺泽了解,以前在龙虎山的时候就经常调皮捣蛋,烧菜园、拔天师的胡子、偷吃贡品等等这些缺德事没少干。
为啥肖钺泽会知道呢?因为他俩总是不谋而合地干这些缺德事。
但为啥宋晓晓会干这种蠢事呢,肖钺泽想不明白。
废话,他当然想不明白,自已从小养到大的白菜,突然有一天多出来一头猪,还和自家白菜玩得挺好,这不是有鬼是什么?
直白点就是,宋晓晓吃醋了。
肖钺泽有些头疼,但也不管了,女人的心思不好猜,也别猜,不然就会像他小时候一样,被肖巽姈吊起来用马鞭抽成陀螺。
“所以,晓晓姐你来夷陵是换防,那么你呢?你来夷陵干嘛?”肖钺泽转头看向正在上药并疼得龇牙咧嘴的完颜姝。
“我来找你玩啊,顺便把这个给你。”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羊皮卷,嗯,对,带着淡淡的少女清香。
肖钺泽起身接过来,也不管上面有没有味儿,直接打开看。
宋晓晓看到这一幕,放心了。自家白菜似乎目前并不对男女之情感兴趣,不对,是他压根就没有注意到男女之情,死直男。想到这,宋晓晓又有些气恼,自已这哪是养白菜啊,这是植了棵树,就是个木头,还笔直笔直的。
“血月,真的要来了。”肖钺泽看完后,轻叹道。
完颜姝点点头:“大萨满是这么说的,但是皇叔却并不在意,他好像打算过几个月对赵宋用兵呢。你也知道,天水大营有你世伯,皇叔也不可能赢。”
宋晓晓望向完颜姝,不是姐们,你可真是孝死你叔叔了。
“行了,你叔叔现在可是乐不思蜀,那个妖妃天天缠着你叔叔,真担心他的身体啊。”肖钺泽收起羊皮卷,“你们今晚就住这里吧,老钱,安排一下。”
“好哦好哦,我的世子殿下。”钱台夺应了一声,出去了,嘴里还嘀咕着:“我没当太守前,你就欺负我,我当了太守你还欺负我,那我这太守,岂不是特么的白当了吗?”
夜,黑,风,高。
一道身影翻墙而入,直奔主卧房。
肖钺泽站在门前,就这么看着。
“自在境,不好对付。”完颜姝站在一旁,啧啧了两声,说道。
肖钺泽耸耸肩,说道:“没办法,赵宋能拿得出手的也就那么几个,夷陵有白帝在,派出的杀手境界不够,成功率低,太厉害的杀手赵渊又舍不得,自在境已经很给面子了。”
“就是,这不还有你吗?”宋晓晓笑着拍了拍完颜姝的肩膀,说道。
完颜姝无语:“各位,这个自在境,我打不赢。”
肖钺泽顿时失色:“退!”
三人瞬间散开,只见一人从天而降,将地面砸出一个大坑。
“自在杀逍遥,林元菊,林公公。”肖钺泽面露难色,“这下麻烦了。”
“世子不愧是世子,竟然还认得咱家。龙虎山一别,已经四年了。世子还没入宗师(二品即宗师),看来这一趟咱家算是轻松了。”林公公一身紫色宦官袍,看似与别的太监并无两样,但他那一头银发却是少见,最重要的是,他的武器,是他自已,这也就是他以自在境杀逍遥境的关键。
没人会上来就拼命,也没人会硬抗对方的攻击,但林元菊会。他即是武器,武器即是他。而且,他的血流的越多,他越兴奋,攻势也越发猛烈,因此,他也被世人称为“疯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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