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卿玮最终还是同意了,开着车去往伽梦饭店。
伽梦饭店是德林市规模最大的一个饭店,具有了100多年的历史,光是预约,起码要提前一个月左右,而且光这所饭店的规模就有26层楼那么高。
而在去的路上,不知为何,这一路竟都畅通无阻,路过7个红绿灯,6个全是绿灯。
而且没有任何堵车,或者什么交通事故之类的。
到达伽梦饭店,她竟看到一抹红在这所饭店上方,但看不清那上面是什么,外面还有着十几只爱心型的气球挂在门口。似乎是在庆祝什么,也仿佛在为接下来发生的什么事情提前欢喜着。
任卿玮四处打量了一番,皱着眉头带着满腔疑惑走了进去。
里面装饰富丽堂皇,石英制成的根柱居然都绑上了金色的蝴蝶结,地板上的红毯铺着些花瓣,任卿玮一眼就看出来,是自已最喜欢的百合花。
伽梦饭店人员众多,她刚进入,就有一群人盯着她,有的带笑,有的面无表情,有的眼底复杂。任卿玮一脸懵看着这里,她之前也不是没路过过这里,但也没有现在这么夸张。
直觉告诉她,绝对没有好事发生。
她在一帮人的注视下一脸不自在的往前走了几步。
她看到了一个身影,那个身影高大挺拔,眉目间,柔情似水,身着黑色高定西装,手捧着一束巨大的百合花缓缓向她走来。
“卿玮”他突然单膝下跪在她面前
“哎哎哎,徐先生这是干什么?”任卿玮吓得连忙要把他扶起来。但徐凛接着跪,举起百合花道:“卿玮,虽然我们可能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我不想否定我对你的感情了,我喜欢你,这场表白我精心策划了3个月,就想给你一个轰轰烈烈的表白,我知道你最喜欢百合花,所以我买了500朵百合花只为了你,卿玮,答应我吧。”
不知道是不是任卿玮的错觉,她竟在徐凛说这话的时候,看出来势在必得的表情。
幸好周围人没有人乱起哄,他们都在下面窃窃私语,不知道是在聊徐凛的表白方式太过于自我感动,还是在聊任卿玮会不会答应。
任卿玮蹙着眉,有些无语道:“徐先生,您先起来。”
徐凛听话照做,站起身来。
他手臂上那若隐若现的蛟龙纹身甚至都纹到了手腕上。与他表面儒雅绅士的气质形成了反差。
回想自已高中时,他还只是个普普通通的青年男子的外观,有着青年男子的稚嫩,活泼,而现在留下的只有成熟。
她皱着眉头,对于这个表白任卿玮没有分毫喜悦之色,更没有任何惊喜的表情,更多的还是厌恶。原本只想头也不回的离开,还出于礼貌她还是接过百合花低头道:
“首先谢谢你静心为我策划的这场表白,属实让我有点受宠若惊,这个百合花很漂亮,我也的确很喜欢百合花,但……很抱歉我不能答应你,因为徐先生,我对你只有粉丝对偶像的喜欢,而不是男女之间的情感,我很喜欢你的作品,未来我还可以是你的小粉丝,但如果是说其他以外关系的话……所以,很抱歉,徐先生。”
说完她在众人目光中走出了饭店,她紧绷着的神情终于松了口气。破口大骂“什么玩意啊,wc,吓死我了,他是不是被自已感动到了。”
转头她就将那束百合花扔进了垃圾桶里。
……
暮色降临,晨昏苍茫,德林大桥上旁的街道,车辆来来往往,鸣笛声不断。满身纹身的男子坐在桥边,旁边是数不清的啤酒瓶。
他眼含泪光看着江面,开了一瓶又一瓶,脸上逐渐泛起了淡红色,萌生出一些醉意。
他想不明白,至死也想不明白。
忽然间,他的余光里闪过一个影子,那个影子穿着简单,只有T恤衫和短裤,她散着发,慢慢靠近。
“我始终不明白啊,为什么我就赢不了您呢?”他似乎在自言自语,又像在和旁边的女人说。
那人正是陈墨舒,她手持着手机,靠近他,冷漠的问了一句:“你说范潇宇知道你现在这样,会怎么想?”
听到范潇宇这个名字,他神情明显一怔,但没有停下嘴上的动作,酒精的气息让他平时绅士风度的形象荡然无存。
他沉默了一会终于道:“范潇宇也好,年级第一也罢,我就想赢你那么一次,你说你当年从初二跳级到高二,明明已经很厉害了,为什么还每次都是年级第一呢?明明原本的年级第一是我啊。”他红着眼眶摇了摇头。“我死也想不明白啊。”
“我有比你想象更痛苦的地方。”陈墨舒低头将手中正在通话的手机递给了他。“听听吧。”
徐凛带着疑惑接过手机。
对面电话:“徐凛,我回国了。”
熟悉的声音夹杂着车辆的鸣笛声,他的醉意瞬间清醒过来。
“潇……潇宇?”他愣了很久,不敢相信是她。
“是我,徐凛。”那熟悉的声音再一次响起,徐凛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耳朵。
“潇宇……你……你在哪,我现在就去接你。”
“回头”
徐凛缓缓回头。
昏黄的灯光下,气质依旧优雅的女人身着红色长裙,脚踩高跟鞋,脸上画着妆,在月光和灯光的衬托下显得更加美丽动人。她眼底含泪,和他通话的手机还在她耳边,她在不远处看着他,挂断了电话,朝他淡然一笑。她早已变了样子,和高中时期那个纯洁开朗,每天穿着平底鞋配着蓝白校服,脸上永远挂着笑容的女孩完全不同。她还是她,只是成熟了,还多了个美国博士学位。
“徐凛……”她走向他。
“这么长时间不见,你怎么还纹身啦。”她一眼就看到徐凛胳膊上和颈上的纹身。
徐凛看了看自已,有些惊慌失措道:“很奇怪吗?那我明天就去洗了。”
其实他谁也没告诉过,他纹身只是为了满足少年时的自已那未被满足的叛逆心理。
范潇宇摇了摇头,微笑着说:“没事,这样挺好的,而且,这次回来,我不走了。”她眼底温柔似水,仿佛有着千万句话,也或者有着千万不同于平常的经历,竟显得有些疲惫。
徐凛看着她,曾经那些回忆顿时涌上心头,他将手机还给陈墨舒,想走上前去抱住她。可她却后退了一步。
“潇宇……”他不可置信,带着惊讶与疑惑看着她的双眸。
“徐凛,我们不可能了。”
“什么?”
她沉默了一会,说道:“徐凛,你作为世界级别的歌星,应该知道,你是公众人物,你的一言一行都会被粉丝拍到的。我在国外这些年,自从你出道以后我就一直关注你。你喝酒,打架,纹身和自已姐姐吵架,这些我都知道,就包括今天上午,你和墨舒喜欢的人表白,单膝下跪用的哪条腿我都知道。”
徐凛听到这些,还想解释些什么,但不知从哪里解释起好。范潇宇接着道:“你从来都不是喜欢那个女生,你就是为了赢墨舒一次,而且从我出国那时起,你就把我看做一个赢墨舒的条件之一了,不是吗?”
徐凛沉默了,眼底流出一横泪。
“你应该知道,去美国留学一直都是我的梦想,就算当初没有墨舒,我也会走学校提供出国留学的这条路,你的做法太偏激了,徐凛,你该成熟一点的。”
徐凛沉默着,抬起手似乎欲言又止。
“我们或许早就不可能了。徐凛。”范潇宇说完,和陈墨舒离开了这里,只留下徐凛一人独自自嘲冷笑。
两人上了陈墨舒的车,范潇宇看着江边那高挺的背影流下泪来。
“你明明还喜欢着他,为什么还要拒绝他?”陈墨舒不解,侧着眸光看着她。
“我不会和一个把别的女孩当做利用道具的人在一起。”范潇宇虽流着泪,但眼神坚定“我喜欢他,不应该是因为他只对我好,而是他这个人本身就好。徐凛……人不行。”
这时候,陈墨舒收到了几条消息。
来自徐凛:
“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都把你当做一个仇人般的存在,可现在我才明白,我之前做的那些事情有多么愚蠢。”
“我很抱歉这些年犯下的错误”
“替我告诉范潇宇,她是自由的,她的选择我尊重。”
“这些年,是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一一”
……
陈墨舒没回复,手搭着脑袋沉思。
“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她问范潇宇。
星辰的夜刚下完一场小雨,空气中夹杂了些许湿润,范潇宇一动不动的将手伸入窗外。感受着薄雨带来的凉爽。
淡淡道:“徐凛的话,我不会再见他,回国以后安排的话,我打算继续待在德林市,工作的话,我明天打算找一份。”
陈墨舒开启车,打开导航。
69書吧
在沿途中,陈墨舒淡淡一句:“找工作的话,我建议安夜集团。”
范潇宇噗呲一笑,“怎么,想让我和你做同事吗?”
女人摇了摇头,眼底星眸黯淡,“安夜集团有多家分公司,他们所处的行业都是不同的,我所处的就是作家行业,而且安夜集团也是国内的五百强之一,待遇什么的也是很不错的。就是他们的要求严格了些,我觉得你可以去他们那边的商务部门看看,你的学历和经验应该是可以的。”她说完,才反应过来自已话有些过多了,闭上了嘴。
范潇宇点点头,似乎是同意了。突然她抬起头:“哎!你说云霄公司如何呀。”
陈墨舒震惊了一下
头也没看向她,质疑道:“你考虑那个干嘛?”
“云霄公司老板不是你父亲吗?而且好歹也是科技第一公司啊,我也想试试。”
“别了”
“为什么,你不想我去?”范潇宇好奇道
“反正,不行。”
“为什么?”
陈墨舒沉默,一语不答。
一直到了范潇宇的住处,她也没有开口说一句话。
“既然你不告诉我,那我也就不去了,你肯定有你的理由,再见啦,墨舒。”说完她打开车门挥手告别。
“嗯”陈墨舒点点头,随后回到自已的家。
她看着一尘不染的家,知道潇潇又给她家大扫除了。
她脱下外套,换上拖鞋,极缓慢的走到潇潇房间的门口。
现在才9点多,潇潇没有早睡的习惯,陈墨舒犹豫了半天站在门口,最终还是敲了敲门。
过了一会,门被打开。
潇潇穿着睡衣,披肩散发站在她面前。潇潇的容貌是比较出彩那一类的,她细腰窄肩,星眸仿佛有光,一对烟眉更显得她此人十分温柔,但也可能是和陈墨舒待久了,她的性格也有了种清冷感。
“墨青,怎么了?”她有些疲乏的看着她。
陈墨舒看了她半天,才不自然的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里面是宝夜牌暗黑系列的水晶耳环。它闪烁着属于水晶独有的光芒,仿佛里面乘着夜空。
“之前看到你浏览过这条项链,但没买,就当是送你的礼物,你跟了我这么多年,我也该表示一次,这么多年辛苦了。”她将这首饰递给潇潇。
潇潇接过那盒子,惊讶的微张起嘴巴,她冲着陈墨舒恬淡一笑,感动得快要流下泪。
她知道陈墨舒不喜欢近接触,就拉住她的一只手,道:“谢谢,我很喜欢,这是我收到过最好的礼物了。”
“你喜欢就好。”陈墨舒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是面无表情。
送完礼物,她转身回到了自已的房间。中途,她去客厅收藏的那一堆手表里,随意拿出一个换了下来。
她表情严肃的盯着这一墙的手表,还觉得不够。思考间,她的目光转移到中间那个边缘早已发黄的手表。
小心翼翼的拿出来,按钮早已不能动了,秒针也已不跳动了,她找过很多人去修理,但毕竟也十几年了,怎么可能修理好?
万事万物皆有消耗殆尽的那一天,就是真的想挽留,挽留住的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残骸罢了。
这个手表,是在任卿玮救自已的那个夜晚戴的,时间过得太久,它早已坏了。
她一直留着这个残骸的机械壳,只要回到家,就会给它擦洗一遍,就是为了挽留自已曾经的那些记忆罢了。
人应该成熟一点的,没有人会愿意让一个幼稚的人一直留在自已的生命里,每个人的命都各有不同,看待事物的角度也不同,有些人看来陈墨舒这种行为很傻,也有人认为她痴情,也有人认为她就是一直活在她的回忆里。
可她到底是对是错呢?人活一世,难重逢一时,都说人活一世不易,但地球上却有70亿人不容易。陈墨舒只是在做她认为对的事情,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所想所感所触各有千秋,对与不对,不是别人定义的,而是你自已来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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