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主人被骗之事已然过去半年有余,然而警局方面却始终杳无音讯。在这漫长的等待中,主人曾满怀期待地致电办案民警,急切询问案情的进展,可得到的回复却只是轻描淡写的几句敷衍,仿佛这件事在他们眼中微不足道。
主人内心深知,想要警察成功破案或许只是一种奢望,但心底仍留存着那一丝微弱的希望。犹记得案件刚刚发生,主人准备报案之际,身边不止一位朋友好言相劝:“被骗了,权当吸取个教训罢了。报案没用的,咱们这儿的警察和广州的没法比,根本就破不了案。”
其中,一位朋友的妻子也曾遭遇诈骗,案件至今未破。他们曾多次前往警局询问,可办案民警不仅没能给出满意的答复,反而显得有些不耐烦。
回想起当初去警局报案的情景,朋友们的劝告仿佛一语成谶。
报案时,录完口供,主人竟被警察一连串的问题弄得有些不知所措。“你有工作吗?”警察率先发问。“有。”主人如实回答。“什么单位呀?”警察紧接着追问。“我在一事业单位工作。”主人再次应答。
接下来警察的话,让主人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与纠结之中。“哎呀!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报案会影响年终考评,还会影响爱人所在单位的考评。”警察郑重其事地提醒。
主人一时间难以辨别这话的真假,心想,报案若只是影响自已的年终考评,或许还能勉强接受,但倘若牵连到自已的爱人,那是绝对无法容忍的。可当时的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警察所说的“报案会影响自已的年终考评”这一说法究竟从何而来。
由于无法确定警察所言的真实性,主人只好无奈地说:“那我先不报案了,回去问问单位再说。”
回到单位后,主人左思右想,再三权衡,最终还是拨通了上级主管人事的一位领导的电话。领导听闻后说道:“没有听说有这样的规定。”但由于领导也不敢完全肯定,便又致电一位纪检委的朋友进行询问。
那位纪检委的朋友直截了当地表示:“没有这样的规定,该报案就报案,现在的警察坏的很,到年底了,警察怕影响他们的破案率,所以就想方设法阻止被害人报案。”
得到确切的答复后,主人的内心稍稍安定了一些。于是,第二天,主人再次前往警局,接着昨天的流程录完了口供,也顺利拿到了报案回执。
可如今,报案时间已然过去了整整七个月,警局方面却犹如石沉大海,没有给出哪怕一点点关于案情的反馈。
当时报案时,主人还向警察提供了其中一个诈骗人在聊天软件上使用的电话号码。主人亲自试过,这个号码还能打通,可警察却一口咬定没有用。以主人的理解,在如今手机号码都需实名认证的情况下,通过手机号码注册的聊天软件,要找到这个人理应不是难事。即便不是本人在使用,起码也能查到他的聊天软件究竟租给了谁。可办案民警却坚决地说:“这是没有用的。”
这让主人感到无比困惑与愤懑,究竟什么样的线索在警察眼中才算有用?难道非得当场抓获现行,才算是有用的线索吗?难道面对诈骗案件,警察就不能积极主动地去探寻、去挖掘有价值的线索吗?难道因为担心影响破案率,就可以对被害人的诉求置之不理吗?
或许,这只是个别警察的不作为,不能以偏概全地否定整个警察队伍。但就是这少数人的行为,却让民众对警察的信任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人们期望的是,警察能够真正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给受害者一个交代,让社会恢复应有的安宁与和谐。
主人在漫长的等待中,心中的希望之光渐渐黯淡,但他依然期待着有一天,警局能传来案情侦破的好消息,让那些诈骗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也让他重新对警察的执法能力和公正形象充满信心。然而,在这一天到来之前,主人只能在无奈与失望中继续煎熬,盼望着正义的曙光早日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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