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道路漆黑,唯有两旁老旧的路灯发出一丝昏暗的光为行人照亮。
附近小巷子传来几声若近若远的狗吠。
周荞刚下公交车,打开手机的手电筒照着路。
为了能在南城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周荞每天都努力工作。
领导上司也看到她的付出,于是周荞顺利地升了职加了薪。
今天周荞呆在公司加班,所以现在快九点了才回家。
巷子里凉风乍起,一股阴凉瞬间爬上她的背脊。
周荞看着前方黢黑的道路,加快步伐往自己租的小区赶。
突然,旁边小巷子里猛地冲出来个黑影,她还没来得及躲,后腰就被一块冰凉的金属利刃抵着。
周荞惊吓的把手机丢在了地上,声音颤抖着说:“求求你…别杀我……我把钱都给你……”
身后的男人一把夺过周荞手上的包,凶狠地喊道:“别喊,给我老实点!”
腰后冰凉的触感,再加上寂静的黑夜,周荞心中的恐惧被一点点放大。
歹徒翻了翻包,金属利器又往她腰上抵了抵,阴狠地问:“就这些?”
周荞害怕地忙不迭点头,“嗯嗯嗯...值钱的全都在这,求求你放过我吧。”
腰后冰凉的金属稍微往后退了退。
正当周荞以为歹徒劫了财就放过自己的时候。
下一秒后腰就被尖锐的利器刺入,痛感感瞬间蔓延到了全身。
周荞想开口叫喊,可她的嘴早已被歹徒的手死死捂住,发不出一丁点声音。
之后歹徒握着刀朝着周荞又捅了几刀,直到她昏死倒在了地上。
周荞全身被疼痛侵袭着,身体每一处都钻心的疼,好像五脏六腑被人生生撕裂开。
身上的力气也在一瞬间就流失掉,直到最后睁眼的力气也消失殆尽。
好疼,真的好疼......
——
“啪——”
一盆冰凉的井水瞬的泼在地上昏睡的姑娘身上,周荞也是在这时被泼醒的,醒来后的周荞脑子昏昏沉沉的。
她一抬眼,就看到面前站着个端着木盆,一脸凶相的中年妇女。
周荞还没弄得明白现在是什么情况,站着的妇女就恶狠狠地开口:“你个小贱蹄子,装病不想嫁是吧。
我告诉你,这个婚你不想结也得给我结,老娘彩礼都收了,你大伯还等着这份救命钱。”
装病?彩礼?
什么跟什么啊,她不是被歹徒刺了好几刀么?
周荞对面前发生的一头雾水,她根本就不认识面前这个妇女,更不知道什么彩礼。
而前面这个妇女见周荞一句话都不说,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69書吧
“还不快起来,家里还有这么多活儿等着你干,你个小贱蹄子是不是又想白吃家里的,跟你那死去的爹娘一样,净想着贪小便宜。”
妇女叉腰骂完就走了出去,只剩周荞还湿漉漉的坐在地上。
周荞看着自己身上被打湿的衣服,发现不对劲,这不是她的衣服。
刚刚听着妇女的谩骂,她没来得及观察周围。
现在抬眼一看,周围一圈的泥土墙,房子角落里堆满了一堆长度不一的树枝。
她还在想自己这是在哪儿,忽然脑海里涌入了一段不属于自己的记忆。
原身周荞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世了,大伯看着她还小,就把她接到了自己家养着。
大伯周正光对原身还算可以,在吃的穿的上从未亏待过原身。
只不过大伯母吴艳华就极其不愿意家里再养个孩子。
所以这么几年来,原身一直被大伯母嫌弃着,家里的活很多都让原身一个人干。
后来,大伯上工把腿摔断了,家里没有钱看病做手术。
吴艳华就把主意打到了原主身上,反正原主也到了婚嫁的年龄,干脆找个人家把她嫁出去,还可以拿她的彩礼来当医药费。
周荞越想越觉得好熟悉,这不是跟自己之前看的本七零年代文中的一段剧情一模一样么?
时间久远,周荞早就忘了小说名字。
只记得那本小说里有个炮灰的前妻和自己名字一模一样,所以她当时还特地认真看了那段剧情。
书里的“周荞”命运孤苦,一直遭受大伯母的嫌弃和磋磨。
就连婚嫁也无法自己作主,嫁人之后更是没过一个月就意外溺水而亡。
周荞回忆了一遍书中的剧情,对这个芳华正茂的女孩唏嘘不已。
她明明才19岁,以后还有很多改变命运的机会。
可就因为她只是小说里面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角色,就被所谓的剧情剥夺了她的生命。
周荞虽然不知道原主的魂灵去了哪儿,但现在这具身体里是她,那她就得帮原主好好活下去。
周荞从地上站起,凭着这具身体的记忆找到了原主的房间。
在屋里换好衣服后,周荞本想照照镜子,看看这具身体长什么样,但奈何原主房里就一张床和一张小木桌,她也就此作罢。
周荞走到堂屋,大伯母和表妹周月已经坐在饭桌上吃饭了。
吴艳华看到周荞,立马阴阳怪气起来,“哟,还知道来吃饭啊。”
坐在一旁的小女孩看上去十四五岁模样。
看了看吴艳华,又看了看周荞,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埋头刨着自己碗里的。
周荞没理会吴艳华,自己到厨房拿碗筷,到饭桌上自顾的吃起来。
吴艳华看着周荞这和往日不同的行为,生出一丝诧异,但也没细想,“我告诉你,两天后蒋四儿就来接亲,不管你还想些什么花招,你都得嫁。”
后天,这么快!
闻言,周荞吃饭的动作顿了顿。
原本还想着找办法把彩礼还给蒋家,和蒋毅退婚。
结果没想到时间这么急,现在这般情况也没有其他办法。
她想了想,轻声“嗯”了一下,后又继续吃着饭。
虽然吴艳华不喜欢周荞,但也不像其他年代文里的极品亲戚那般,把她嫁给鳏夫或者残疾人。
蒋毅,因在蒋家同辈子弟中排第四,所以又被人喊做蒋四。
蒋毅的性格在大和村出了名的顽劣冷漠,从小就没了爹,是他娘王芬芳一个人把他拉扯到大。
后来,王芬芳病了,整日卧床养病,整个家开销都靠着蒋毅一个人。
书里对蒋毅唯一的描写就是他为人冷漠凶狠,村里人都怕他。
村里姑娘们都认为他是个要打老婆的人。
再加上他有个需要照顾的老母亲是个药罐子,村里姑娘更是没人愿意嫁他。
这次还是因为蒋毅上山打猎,王芬芳托人给蒋毅介绍媳妇,正巧碰上吴艳华想把周荞嫁出去。
王芬芳虽然病了好几年,但之前攒的积蓄还是有的。
她打算趁着自己儿子这几天在山上,把儿媳妇定了。
王芬芳也听村里人说过,周荞这孩子自幼没了爹妈,住在大伯家一直受大伯母嫌弃,也是个命苦的人。
不过王芬芳觉得周荞这孩子挺不错,彩礼钱虽然超出了范围,但她着实怕蒋毅之后找不到媳妇打光棍。
因着生病,王芬芳感觉得到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
她想在去世前看到自己儿子成家,这样她也能安心地走。
于是一咬牙,她便把自己最后的老本也掏了出来。
商量好后,两个人就这样代表自己全家,定下了这门亲事。
所以等蒋毅从山上背着满当当的猎物回家时,他才知道自己几天后就要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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