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这个少年到了极乐山庄他才知道,是父亲知道元浑带人进府之前亲手写了信,让云伯从那狗洞爬出去将信寄出去,但叶庄主收到信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了。
叶庄主告诉他和他的父亲是江湖之交,所以收到消息就立马让叶云峥出发去接应。
可是他没想到李府上下只剩下他李元一个人。
而当他看到叶庄主将他的血衣拿到水中浸泡,再拿到火上烤,衣服上出现了各种文字以及招式。
他才明白,父亲是将夜雪孤心的剑谱写在了他的这件父亲送给他十岁的生辰礼上。
原来父亲早就知道有人觊觎他们李家的剑法,而万万没想到的是第一个朝他挥来刀剑的是他的好兄弟元浑,
看到衣服上密密麻麻的字,他才嚎啕大哭起来。
而他从那以后便开始苦练自家剑法,在极乐山庄做叶云峥的护卫,叶庄主问他是否要改名字的时候,他毅然拒绝。
李元李元,这个元字乃是父亲当年在他出生的时候,为珍视和元浑的兄弟情义,取元浑的姓为他的名。
叶庄主问起想来是知道这个名字的来源,如今他不改名字,就是为了时刻提醒自己身负的血海深仇,他拼命的练习夜雪孤心,而元浑在北漠也步步高升。
如今他的叶雪孤心使得炉火纯青,可元浑已经是北漠的护国大将军了,他根本就没有办法杀去临风找元浑报仇,如今元浑却知道他在极乐山庄,怕是灾祸将起啊。
叶思言已经听得胸口一团火气,她的手竟也紧紧握成拳,她知道李元的武功很高,也知道李元不是寻常人,但她没想到李元的身世会这么惨。
亲眼看见一家人死去,母亲和嫂嫂受辱,他却无能为力,还要在他乡苟且偷生,只怕每个夜晚都夜不能寐。
定是那关尹杰来极乐山庄见到了李元,回去以后将消息告诉了元浑,否则怎么可能这么巧的就派人来杀李元了。
想到元浑那猪狗不如的东西,叶思言恨不得把他凌迟,她心里暗暗想着,等梁墨墨的事情结束了,她就帮助李元报仇。
这等人留在北漠也是个祸害。
“李元大哥,那个玫红色衣服的男子是谁?”叶思言又问道
而李元在听到叶思言的话以后脸上居然露出了惊恐的表情,叶思言立马就后悔问这句话了,只怕让他想起来那日他嫂嫂遭受凌辱的画面。
梁墨墨听完李元的描述,内心也是狠狠的叹了口气,十四年前李永丰被灭满门的时候,他才十二岁,还在长平跟着老师学习为君为臣之道。
这些消息都是大哥说于他听的,那时候他还大言不惭的说要是他,立马就去和那元浑拼命,现在想想,当真是年少轻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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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言,那名绿衣男子就是如今冲云榜上排名第九的阎盂,此人修习的是一种阴毒的功法”梁墨墨脸色有些不自然的望了望叶思言,又看了看李元。
“此功法必须要采阴补阳,也就是说,需要不停的和女子进行...”梁墨墨最终还是没能把那两个字说出来,对着一个姑娘,实在是难以启齿。
叶思言却已经明白了,怪不得李永丰会死在元浑的手里,身边带着个冲云榜第九的帮手,谁还能打得过?
可是这人太让人恶心了,连孕妇都下得去手,真的是阴毒至极啊。
“父亲虽习夜雪孤心,可始终停留在第六层,是以面对已入逍遥的阎盂,根本就不是敌手”李元已经没有办法再说下去了,他努力的看着窗外,好让眼中快要涌出的泪水消散。
“李元大哥,对不住,让你想起这么多伤心事,不过你放心,等我在天启帮梁墨墨把坏人清除,我们就回极乐山庄从长计议怎么把那老贱人给弄死”
叶思言咬牙切齿地喊元浑为老贱人,她心里比当初听到梁墨墨中毒的时候还要难受,北漠那个国家真是恶心透了,皇子恶心,朝臣也是恶心无比。
她肯定要帮李元报着血海深仇,而叶思言现在根本没有想到,北漠的朝局会在不久的将来被她颠覆。
“李元大哥,那你为何今日会在孟九安的房里,还被当成刺客”,叶思言问出了第二个问题。
而李元一听脸顷刻间便得黑沉沉,他来长平已经五日了,这五日他找遍了长平所有的酒楼,都没有叶思言和梁墨墨,他就觉得他们两人应该是还没有到。
所以他在这几天一直在城里等,上午到线庄以及各种能获得情报的青楼,赌场,以及茶肆混迹,下午就去城门守着,看能不能遇到叶思言和梁墨墨。
昨日他向往常一样在城门口守株待兔,便见到叶思言和梁墨墨跟那梁文苏一起进来,他本想上前去,可却被城门口的士兵拦下了,他也不好在长平生事,只能按耐不动。
等他们走远了,士兵撤了把守,他才一路问着路来到苏王府,但王府守卫森严,他根本就没办法进来,在王府外站了一夜,才等侍卫交班的片刻时间提起轻功翻进了府内。
可王府实在太大了,他走了半个时辰,都没有找到叶思言住哪里,结果到了九思院,远远的看见屋内的帘子轻纱都是粉色,他觉得既然是粉色,那肯定是女子住的地方。
而梁文苏并没有娶妻,想来肯定是给女客人住的地方,又在路上听到下人讨论,昨日进府的是王爷的恩人,管家特别重视,连用具都全部换新。
李元一看屋里那粉色,崭新崭新的,他便笃定叶思言就住这里,就直接从窗户进去,而他看见床上睡着个蒙着被子露了半个头在外面,侧身朝里的男子。
李元以为是梁墨墨,就想上前把他叫醒,谁知道一掀被子,被人刺了一剑,李元才知道自己走错了,后面的事情叶思言自然就知道了。
....
叶思言也是额头皱成了川字,这,孟九安一个男孩子,不,应该说是少年,居然喜欢粉色?
叶思言又有些哭笑不得,这什么癖好啊,粉色,跟那孟九安也不搭调啊,还好他衣服不是穿的粉色,不然,叶思言一定会以为孟九安是个腐男。
李元也是没想到一个大男人喜欢粉色,他真的是头一次见,这颜色连二小姐在十二岁以后就不喜欢的颜色。
世上真是无奇不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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