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竹马谈恋爱,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对方的存在感没那么强,事实上我偶尔会忘记我们是情侣。
林染很忙,我也很忙。
我不知道他在忙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在忙什么。
事实上,我们在一起之前、中、后,我都是模模糊糊,稀里糊涂。我对很多东西没有想太多,我甚至没有仔细想我当初接受林染是出于什么原因,真的是——爱情吗?
他们都说不是,但是他们觉得我们该在一起。
我们常常没有机会见面。但是电话很勤。
无论什么时候我对林染都是最有分享欲的。
有一次,他又很忙。
上午十一点多给我打电话,说还在忙,“你玩儿吧,玩得开心点儿!我这儿还有很多事儿要处理。估计午饭得拖到晚上。不过,没事儿,你玩儿吧!不吃饭也没什么大不了,顶多也就是个胃病。次数多了,胃溃疡也有可能。严重的话还会癌变,不过现在医疗那么发达,总能治好。但是我这工作,肯定会一直忙,复发的可能性很大。没事儿,复发了再治呗,反正现在医疗那么发达!没事儿,你玩儿吧!”
整个对话过程中“你玩儿”跟“病”都特意加重了语气。当时,我正在乔越的店里假装服务员,顺便学习调咖啡,消磨时光。听他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我作为人家女朋友,怎么着也得表示一下,然后我就说,“要不,我去给你……”
其实我想说的是,“要不,我去给你定个外卖”,让外卖小哥帮我尽个义务。但是我还跟这儿组织语言呢,就听见电话那边说,“好,来的时候慢点儿!不要做太多,我想吃……”吧啦吧啦一大堆。
说完直接就挂了电话。我看着已经挂断的手机,有点儿懵,扭头问乔越,“我怎么觉着被摆了一道?”
“我也这么觉得!快去吧,估计他可能想你了!要不你干脆COS个外卖小哥?最近情侣之间特别流行这个,很有情趣呦……”乔越朝我挤眼。
我没看懂,但感觉应该很有意思。乔越不知道从哪儿找了一件土黄色的棉坎肩,还有……一个头盔。
到的时候已经十二点多了,前台有几个女的挤在一起聊八卦。听说我是给林染送餐的,不疑有他,让我直接放下,走就行了。她们会帮忙送过去。跟我说话那姑娘浓妆艳抹的,身上很香,我即便是带着头盔都感觉冲得脑仁儿疼。
“行啊,七百八!你们谁付一下!”
“什么外卖这么贵啊……哦,林总,正好您出来了,这儿有您的外卖……说是七百八,您是不是碰着一黑店?要不要拨个315……”
为了防止露馅儿,我略微低下了头,后来一想还带着头盔呢,就又扬起来一点。视线中某只西装革履,还挺像那么回事儿,人模狗样的。
“我没定外卖啊!”声音由远及近。
“可是,她说是您的呀,还知道您的名字呢!”
“是么?”在我跟前站定,抬手敲敲我的头盔,那姿势像敲一个木鱼,“还知道我的名字呀!”说着就要往下摘我头盔。我死命摁住,闷声闷气地让他交钱,“别耽误我给别人送餐!”
结果伸出的手被一把抓住,还特油腻地捏了一捏,语气特轻浮,话也轻浮,他说:“小哥儿,七百八太贵了,我没钱给!要不,我以身相许?”
我想起一句老话,“化成灰,我都认识你!”我们俩在彼此眼里就是这么个存在。我怎么给忘了!别说头上顶个头盔了,我就是顶个塔,他都能认出来。
周围那么多人看着呢,大家表情各异。估计脑袋里想的百分之九十都是“想不到你是这样的林总!”为了调戏我也是豁出去了。
我羞愤的转身就走,走得太急了,只来得及听见林染没说完的那一句,“哎,暮云歌,小……”就“嘭”的一声撞到了玻璃门。我直接扶着头盔蹲了下去。
我听说有一种树叶可以隐身。
那之后我再没去过他们单位。
哪还有脸再去。
除去他忙的时间,我们真正相处的机会并不多,画风还是酱婶儿的:
吃饭时:“暮云歌,帮我剔剔鱼刺!”“暮云歌,肉上有香菜!”“暮云歌,我下巴颏上沾了油,你帮我擦一下!”“暮云歌,给我递个麻油!”“暮云歌……”“暮云歌……”“暮云歌……”
看电影时:“暮云歌,我先进去了,你买爆米花跟可乐!”吃饱喝足然后睡到电影散场。总共看过三次电影,两次都睡得很好。还有一次是个科幻片,我觉得很无聊,他差点儿要抠我的眼睛。
一起打游戏,不知道是故意放水还是真的手艺太差,总之让我赢了。我就特得意,搂着他的肩膀,一脸江湖气,“叫大哥!”“大哥!”“乖!走,大哥带你吃香喝辣的去!”“大哥,我不想吃香喝辣!”“那你想干嘛?”“我想当大嫂!”
逛商场时:直接把我带到内衣店,让我帮他选内裤。我顶着一红灯前面跑,他在后面笑出猪叫。
……
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每每想起来,我都特心疼自已。别人谈恋爱都甜甜蜜蜜的,又是送花又是送钱的,又是请饭又是宣誓的。我的呢?我这简直就是把阶级敌人策反了,以为获得了胜利,结果,人家是卧薪藏胆,想给我来个釜底抽薪。
要么说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呢。亏我还那么感动,白瞎了!可是每次我想反抗的时候,人家就摆出一副受害者的样子来,“我只是想让你关注我,重视我。在你这里我真是没自信,我就怕你突然有一天像三十二一样,不要我!算了,对不起啊!你要是实在觉得……我以后就……我……”
话说得半句半句的,再加上那垂然欲泣的小样子,好像我是无中生有,他特委屈,于是结尾就是,“我也没有说什么呀,行吧,使唤吧!我就当是支持了一慈善事业。”
“那你明天再去公司给我送饭呗!”
“死都不去!”
某个早上,我在小芳家睡得正酣畅。我说过我要去看小芳跟爷爷。刚回去那天,看到大门口迎我的两个人,苍老的样子,忍不住又哭了一通。第二天我就快活起来。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晚上听爷爷讲讲过去,白天坐在院子里的石墩子上晒晒太阳,简直不要太舒服。
睡得正好的时候,人被摇醒,眼前就是林染那张讨人厌的脸。胡乱洗了一把脸就被他裹了一件羽绒服带走了。小芳他们竟然一点儿反对意见都没有,他们不爱我了么!
一路上叫嚣着要约会,结果……先是参观了什么失恋博物馆,说是他一朋友开的,终于有时间了他得去捧个场。带着女朋友去参观失恋博物馆,提前预习么?到了饭点儿,哪个餐厅都不进去,非缠着我买菜给他做,说老在外面吃对身体不好,然后指指自已,“我都瘦了,你帮我往起补一补!”
我送你一把猪饲料吧!我没好气的想。上午就那么草草过去了,我把希望寄托在下午。然而,这大爷一觉睡到傍晚。有好几次,我都想趁他熟睡踹他几脚。到了夜里,不知道是出于什么考量,拿投影仪放了个恐怖电影。一个片子差不多两小时,他喝了多半瓶的威士忌,我想起了“酒壮怂人胆”,就忍不住笑出来!
“笑什么啊你?”
“我算看出来了,上次幸亏白雪把你叫走了,不然于子墨估计得伺候两个人!你怎么跟个女人一样胆小啊!”
“于子墨胆儿很大么?”
“当然了!而且劲儿还大,门都给我撞坏了!你都不知道,当时,啧啧,真帅!”
他斜眼看我,我不甘示弱回看过去,这货居然瞪了我一眼,气哼哼地朝卧室走了。
“不是说很恐怖吗,不是说死活都不单独到卧室睡了么?”我在后面揶揄他。
“愤怒已经战胜了恐惧!”他没好气地回了我一句。
“呦呦,来来我看看怎么愤怒的?”我站起来追了过去。他已经躺在床上,别扭地侧着身子。我三下两下爬上去,跪坐在他旁边,使劲掰他膀子。他像个小孩儿一样,暗自使着劲儿。最后大概是被我闹烦了,猛地转过身对着我盘腿坐了起来,呼吸中带着酒气。
他问,“暮云歌,你十九岁了吧!”
“十八!”
“不是刚跨过年么?”
“那又怎么样?过了春节才算。”
“不不,过了元旦就算新年。”
“行,就算我十九了,你想怎么样?”
“没什么,就是想跟你进行一下人体结构方面的学术交流。太小,怕你听不懂!”
“什么鬼?现在我也听不懂啊!”
“我会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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