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醒醒!”公子轻轻拍了拍床上的男子。
男子终于睁开了眼睛,英俊的脸上惊恐万分,整个人朝后挪了挪,才颤抖道:“你们……是什么人?”
“救你命的人啊!要是仇家的话还会大老远的把你从荒郊野外带到客栈里来?”公子笑道,倒了碗水递给他,“喝口水再说,看你,口唇都干裂了。”
“谢谢。”
“在下柳南贤,这是我妹妹柳北惠,这是我的婢女晴岚。阁下如何称呼?”
男子将水一饮而尽,抹了把嘴:“李承欢。”
“那些杀手是什么人?”公子又问。
“杀手?”李承欢满眼迷茫,“他们是一群拦路抢劫的强盗。”
公子冷冷一笑:“是吗?那你是何身份?身上带了多少钱财?值得他们在距离城门不到两里的地方冒险吗?”
李承欢低了头:“我本要去长安,只是路过这里,包袱在我的随从身上,我也不知带了多少钱财。柳大侠可曾见到我的随从?找到他们,我定拿钱重谢。”
公子摇摇头,道:“我就只见你一人孤身策马逃命,后面有人持刀追杀你,什么随从,并未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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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他们一定会来找我的。到时一定重谢!”李承欢再次承诺。
“客官醒了,哦,呵呵,柳大侠,需要加房间吗?我们这儿还有空房,掌柜的说可以给你算半价。”客栈小二凑在半掩的门口问道。
公子朝床铺看看:“他就是受了点儿轻伤,主要是惊吓过度,也没什么大碍,和我凑合两天就行了。房间就省了,把我刚才打的那只山鸡炖了,再加几道你们这儿的拿手菜送过来。”
“好哩,柳大侠你可真抠门。”店小二嘀咕几句,才退下。
凌风客栈是江陵一间普通的客栈,虽然规模小,可离县衙也就不到两刻钟的路程,所以价格偏贵。
而公子是客栈里唯一不用付房钱的客人,因为客栈掌柜的喜欢吃新鲜野味儿,公子便经常进山,给他打几只野鸡野兔子之类的解馋。
这次我和小姐跟着去玩,没想到却碰到公子行侠仗义。
“我们俩……怎么睡?”李承欢尴尬地看向公子,“从小到大我都是一人睡一间房,还从未与人同房过。”
公子哈哈一笑:“我又不会和你同房,你紧张什么?”
公子把“同房”二字说得格外重,我和小姐都羞愧得掩面而笑。
李承欢这才反应过来这两个字另有所指,一时满脸通红:“我……我的意思是不习惯和别人共一个房间。”
“那你就自已再去订一间,我可没钱。”
“哥,”小姐娇唤道,从我腰间取下钱袋子,“我们不是还有一些钱吗?他既然不习惯,那就给他再加一间房吧。”
公子一手抓过钱袋:“不行。这些可是我们去下一个地方的路费,怎么能随意挥霍了。”
我家公子对小姐疼爱有加,小姐说想周游天下,公子便带着她到处游玩,每到一处,就会找好客栈,住上几个月,把当地好吃的好玩的都尝遍了、玩腻了才换地方。
“哎,李承欢,你那匹马卖不卖?”公子突然问道。
“我的马?不,你不能卖!我的马在哪儿?”李承欢突然激动起来,挣扎着就要起来。
“哎,你先别动!你从马背上摔下来了,人都晕了,大夫刚才说,让你至少卧床两天,观察一下会不会有血肿。”小姐担忧地说。
“我的马!柳大侠,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把马鞍上的一个牛皮袋子取来一下。”
“晴岚!”
公子一招手,我立即去了后院,果然在马鞍上找到了所谓的牛皮袋子,返回房间交给公子。
“这是什么?”公子问。
“秘密。”李承欢显然是想隐藏什么,补充道,“任何人都有秘密!”
公子不再问,把袋子扔给他:“那你收好了,你手臂上的擦伤,我妹妹已经给你上过药了,至于脑袋里有无出血,观察两天若没有头晕眼花、恶心呕吐之症,也就无碍了。”
“多谢……柳小姐。”李承欢的眼光落在小姐脸上,不知是不是被小姐的花容月貌震撼了,居然久久未能移开。
“李公子客气了。我哥经常说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举手之劳而已。”
“你们……长得真像!”
“呵呵,我们是龙凤胎!小时候我们淘气,经常互换了衣裳,把爹娘骗得团团转。”小姐乐呵呵地讲道。
“北惠!”公子面有不悦,转而对我呵斥道,“晴岚,送小姐回房去。”
我赶紧拉了小姐回到隔壁的房间。
小姐貌美,为避免碰上登徒子,所以公子对小姐一直都看得特别严,生怕有人心怀不轨,骗了小姐的感情。以至于小姐都已过了十八了,还未请人说媒,甚至基本没和年轻男子说过话。
“晴岚,你说,那位李公子他是什么人?我觉得他傻傻的,挺有趣的。”小姐突然问我,脸上带着笑。
李承欢貌若潘安,气宇轩昂,我想小姐一定是对他有了好感了,一时紧张极了,本想去给公子汇报,可转眼一想,难得小姐第一次对哪个男子这么留意,说不定还能成就一段姻缘,于是就没有多嘴。
李承欢的伤并无大碍,在公子和小姐的监督下乖乖躺了两天,就得以痊愈,骑马走了。
我能感受到小姐的失落,因为这两天里,小姐趁公子打猎的时候亲自下厨去给李承欢熬过鱼汤,还偷偷将帕子忘在了他床上。
我也能感受到李承欢对小姐也有意思,他不但偷偷捡起了帕子,还会对着帕子呆看好久,甚至看小姐的眼光都是痴痴的。
……
“晴岚,我哥还没回来吗?”
“没,还早呢。”
“我不想在这个地方待了。”小姐把玩着自已的辫子,“真是没意思。”
我偷笑:“是因为李公子走了,这里才变得没意思了吧?”
“晴岚!你胡说什么呢。这关李公子什么事嘛?他爱走不走,与我何干?”
“是在说我吗?”门口一个温柔的声音响起。
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小姐大喜:“你没走?”
“小姐大恩,李某还没致谢哩,怎能不告而别。”李承欢痴痴地说。
小姐抿了抿唇,偷笑道:“那你要怎么谢我?”
李承欢想了想,从袖口掏出一支金簪来:“给钱太俗气,我看小姐花容月貌,却没有能配得上的首饰,所以私自做主,为小姐选了支簪子!”
那是一支牡丹造型的金簪,纯金的花瓣,红宝石做花心,看起来价值不菲,精致脱俗。
“这……太贵重了。”小姐面露喜色,口中却拒绝道。
“小姐救我一命,生命无价,难道还不及一支金簪吗?”李承欢温柔一笑,“我帮你戴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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