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公元前 259 年——公元前 210 年),乃是中国历史上首位实现大一统的秦朝的开国皇帝。他姓赢,赵氏,名政,是秦庄襄王的儿子。其民族为汉族(原称华夏族),出生于赵国都城邯郸(今河北省邯郸市)。公元前 247 年,年仅 13 岁的秦王政即位,但因年幼,朝政便由太后、相邦吕不韦和嫪毐掌管。公元前 238 年(秦王政九年),时年 22 岁的秦始皇,于故都雍城举行了庄严肃穆的国君成人加冕仪式。此后,他开始亲自处理朝政,铲除了吕不韦、嫪毐等奸佞之徒,重用李斯、尉缭等贤臣。自公元前 230 年至前 221 年,他先后灭掉了韩、赵、魏、楚、燕、齐六国。39岁时建立起一个以汉族为主体,多民族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强大国家——秦朝,定都咸阳。公元前210年,秦始皇东巡途中驾崩于沙丘(今河北省邢台市)。秦始皇认为自已的功劳胜过之前的三皇五帝,将大臣议定的尊号改为“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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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使用“皇帝”称号的君主,对中国和世界的历史均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
一、秦始皇的功绩
(一)秦始皇知人善任、知错能改
战国末期,天下一统之势渐显,秦国实力最为强大,已具备统一六国的条件。秦王嬴政即位之初,国政被相国吕不韦和宦官嫪毐所把持。公元前 238 年,嬴政亲政,平定嫪毐之乱,罢免吕不韦相国之职,将其流放蜀地;同时任用尉缭、李斯等人,制定统一全国的战略和策略。自公元前 230 年至 221 年,秦国先后灭掉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国家——秦朝。此等伟业,绝非历任皇帝都能轻易达成。秦始皇之所以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关键在于他知人善任、知错能改。与先辈如秦穆公、秦武公等多次亲自率军征战的君主相比,秦始皇几乎没有直接指挥过战争。
然而,秦始皇却取得了比先辈们更为卓越的功绩。这除了历史赋予的机遇外,主要得益于他知人善任和知错能改。在统一中国的前夕,秦国汇聚了几乎全国所有的一流军事家和政治家。有王翦、王贲、尉缭、李斯、姚贾等,他们虽大都并非秦国人,却都在全心全意地为秦国效力。所有克敌制胜的军事进攻和政治策略计划,皆由他们制定并实施。秦始皇的作用在于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虚心听取他们的劝谏,有错就勇于改正。例如,在灭楚时,他起初误用李信,遭遇失败后,立刻改正,亲自请王翦出征,并将全国之兵交予王翦,最终取得胜利。这种情况,与赵国国君不信任李牧、齐国国君听信谗言导致亡国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更能凸显出秦始皇作为君主,知人善任、知错能改对历史发展的重要影响。
(二)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横空出世
秦始皇的另一卓越之处在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建立,这一制度绵延至清朝末期。他为了炫耀自已统一天下的丰功伟绩,树立至高无上的威严,开创了“皇帝”这一称号,自称始皇帝,并宣布子孙将承袭二世、三世,乃至万世。紧接着,他在全国范围内废除分封制,取而代之的是郡县制。在皇帝的直接掌控下,建立了自中央直至郡县的一整套官僚体系。以秦国原有的法律令为基石,汲取六国法律的部分条文,制定并颁布了统一的法律。所有的律令都需定期与御史核对,绝不容许出现错乱和篡改。为了促进全国水陆交通的发展,他推行“车同轨”,修建了由咸阳通向燕齐和吴楚地区的弛道,以及由咸阳经云阳(今陕西淳化西北)直达九原(今内蒙古包头西)的直道。在西南地区,他修筑了“石门道”,开凿了连接湘江和漓江的灵渠。
(三)推动了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秦始皇在经济和文化思想方面的贡献可谓是卓越非凡,他推行的一系列中央集权措施,犹如定海神针一般,进一步巩固了统一的局势。在经济上,他大力倡导重农抑商政策,宛如一位勤劳的园丁,精心扶植着封建土地私有制这颗幼苗,使其茁壮成长。秦始皇三十一年(前 216 年),他下令“使黔首自实田”,这一举措犹如春雨滋润大地,使得占有土地的地主和自耕农们,只要向政府申报土地数额,交纳赋税,其土地所有权就如同钢铁般坚固,得到了政府的承认和保护。同时,他以商鞅所制定的度量衡为标准,统一了全国的度量衡制度,废止了战国时代各国混乱的货币,统一了全国币制;在文化思想方面,他以秦国通行的文字为基石,制定了小篆,作为全国的标准文字,并巧妙地运用战国阴阳家的“五德终始说”,为秦朝的专制主义统治打造了神学基石。他宣称“秦得水德,水色黑,终数六”,于是规定衣服、旄旌、节旗皆崇尚黑色,符传、法冠、舆乘等制度都以六为数。水主阴,阴代表刑杀,因此他以此为依据,加重了严刑酷法的实施,犹如一把高悬的利剑,让人不寒而栗。
秦始皇为维护国家统一和稳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秦始皇即位后,派蒙恬率兵出击匈奴,收复河南地,迫使其退往阴山以北,为防其进一步侵扰,还把战国时秦、赵、燕三国北边的长城连结起来,修筑西起临洮(今甘肃岷县)东至辽东的万里长城。在征服百越地区后,设置桂林、象郡、南海等郡,始皇末年,秦郡数由统一之初的三十六郡增至四十余郡,其版图“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将原有六国贵族豪富迁至关中,巴蜀,以防止他们的分裂复辟活动。仅迁至咸阳者即达十二万户,又明令禁止民间收藏武器,销毁没收得来的武器,铸造十二个金人,陈列在宫殿之前。
二、秦始皇的过失
(一)大肆兴修宫殿和陵墓
秦始皇尚未统一六国时,已有诸多宫殿,而在统一六国期间,更是大规模地兴建土木工程。每消灭一个国家,便要在咸阳附近仿照该国的宫殿进行建造。整个关中地区,从渭河以北,雍门以东,一直到泾河一带,尽是宫殿群。统一之后,开始在渭河南岸修建闻名后世的阿房宫,每年动用民工七十多万人。虽然有人声称这些人都是有罪之徒,但七十万这个数字与当时全国总人口不过 2000 万相比,比例惊人。朝宫可容纳十万人,运送酒菜需用车和马,仅前殿面积就达东西长 693 米,南北宽 116 米,台基高达 11.65 米,可容纳上万人。骊山墓自秦王登基起开始修建,前后历时三十余年,每年动用七十万人。现存的墓周长 2000 米,高达 55 米。内部装饰极为奢华,以铜铸顶,以水银为河流湖海,布满机关。最后,建造陵墓的工匠在陵墓建成后全部被活埋。
(二)残酷的刑罚令人胆寒
秦皇始的刑法异常残酷,秦国统一前夕,秦始皇的思想导师韩非极力鼓吹“重罚少赏”,他曾言:“重罚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弄,上不爱民,民不死赏。”此外,他还警告说:“用赏过失者失民,用刑过者民不畏。”这意味着无论赏罚,都应有合理限度,一旦超出,赏罚便会失效。可惜的是,在韩非构建的君主极权理论中,这种合理的声音过于微弱,以至于完全被秦始皇忽视。“重刑主义”到了秦始皇手中,其道义基础和合理限度都被抛诸脑后。秦始皇既不主张“以刑去刑”,也不主张“重刑厚赏”或“重刑少赏”,而是坚持“专任刑罚”的“重刑不赏”。
而这种极端思想被秦始皇的政治设计师李斯展现得淋漓尽致,他说:“名主圣王之所以能久处尊位,长执重势,而独擅天下之利者,非有异道也,能独断而审督责,必深罚,故天下不敢犯也。”统一六国后,四海之内的臣民皆已臣服于他,惶恐地期盼着这位“兴义兵,诛残贼”的皇帝能在战乱后赐予他们福祉、和平与光明。然而,秦始皇却不这么想,他认为唯有自已有资格从黑暗中走出,享受光明的洗礼,而那些芸芸众生为了给他打造一个万世永恒的帝国,必须留在黑暗、恐怖和毁灭之中。
出自这种专横的设想,他在统一战争刚刚结束,就立刻建立起“水德之始,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而不赦”的霸权主义。历史记载,秦始皇对“黑色”情有独钟,他认为黑色是一种吉祥的的颜色。因为他的生活始终在与黑暗和恐怖相伴,黑暗扼杀了他的童年,夺走了他的欢乐。所以他也要让的臣民生活在黑暗之中。以至于他要用如此名目繁多、阴森恐怖的刑罚,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制造一种他所需要的“黑色恐怖”气氛,才能使那些笼罩在“黑色恐怖”阴霾下的人们达到李斯所说的“群臣百姓救过不给,何变之敢图”的火候,从而使帝国的臣民成为任之驱使的人形畜生。
秦始皇更加迷信“暴力万能论”,坚信在“刑罚主义”的大旗下,他的任何想法都能够轻而易举地实现。于是乎,他竟然将战场上对付敌人的手段用在了自已统治下的民众身上。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他蓄意营造恐怖氛围,将民众视为草芥,把法律当作可以随心所欲滥用的皮鞭和屠刀。为了满足那永无止境、荒诞不经的丑恶私欲,法律在他手中不仅无法制止犯罪、保障社会安定,反而成为了制造“犯罪”的工具,这在历史上实属罕见。帝国建立后,他接二连三地颁布了“妄言法”、“焚书令”、“挟书令”、“诽谤法”等禁锢思想的苛法。此外,他还对现有的刑法进行了加重惩罚力度的处理。例如,秦统一前的《徭律》规定:“失期三日到五日,赀一点;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然而,到了秦始皇手中,竟然改为“失期,法皆斩”。这简直是骇人听闻,令人发指!
(三)焚书坑儒
秦始皇的最大过失在于“焚书坑儒”和寻求长生不老药。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仆射周青臣乘机捧场称赞秦始皇:“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人人自安乐,元战争之患,传之间万世,自古不及陛下威德。”秦始皇听后喜形于色。博士齐人淳于越当即加以驳斥:“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历史上把这次廷争称为周、淳之争。
秦始皇将淳于越的建议交群臣议论。时任丞相的李斯蓄意扩大事态,把矛头直接指向了所有的“诸生”及私学。李斯针对淳于越的言论,称述“五帝不相变,三代不相袭”,自古因时代不同,治理方法也随之改变。如今天下已定,法令统一,儒生“不师今而学古”,指责当世,惑乱百姓,他们以“私学”诋毁“法教”,指责朝政法令“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甚至造谣诽谤。这种现象如不禁止,必将削弱皇帝的权威,臣下结成反对的派别。于是李斯建议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秦始皇接受了丞相李斯的建议,下令禁私学,焚《诗》、《书》,实行文化专制的政策。于是在秦代首都咸阳纵起了焚书的烈火,接着这样的烈火在全国各郡或先或后被点燃了,而且在一个月内没有熄灭过。在这遍及全国的大火中,秦以前的中国古典文献,除自然科学(医药、种树)及神学(卜筮文献) 以外,几乎全都变成了黑炭。焚书事件发生后,对政府不信任与离心者越来越明显的表现出来。
公元前212年,有两个替秦始皇寻求长生不老仙药的方士侯生和卢生,由于明知仙药是根本没有的,他们无非是借此骗取富贵,时间长了骗局终归要暴露,按照秦朝所献秦始皇验方不灵就要被处死的规定,两位方士恐怕逃不脱一死。于是他们散布了秦始皇一系列专制独裁的过失,借口不能给这样的人求仙药而溜之大吉。秦始皇听到这个消息极为恼怒,因为他为求仙药给了这些方士巨万资财,不但没有人为他寻到仙药,而且还说他的坏话,又加上首都咸阳的儒生也有人散布妖言迷惑民众,于是秦始皇派人普遍严加审问,儒生们相互告发,牵连到四百六十多个儒生,这四百六十多个儒生全被抓去活埋。历史上把这一事件与焚书事件连起来统称为“焚书坑儒”事件。
三、对秦始皇的评价
自秦亡后直到今天,仍然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有人盛赞他为“千古一帝”;有的人说秦始皇“虽四三皇、六五帝,曾不足比隆也”;有人歌颂秦始皇的统一事业:“秦主扫六合,虎视何雄哉~”。他们都高度评价秦始皇的功绩,肯定其对历史的作用,是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另一些人则咒骂秦始皇“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以暴虐为天下始”;“始皇暴虐,至子而亡”;“始皇刚毅戾深,乐以刑杀为威,专任狱吏而亲幸之,海内愁困无聊”。他们都指斥秦始皇统治的残酷,是暴君。这些看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由于评论者的立场和出发点不同,也都有其片面性。我们要用事实的眼光看待事物,全面,深刻的评价人物的好与坏。
秦始皇是对中国历史发展有巨大贡献的杰出的历史人物,同时也是一个残酷的暴君。他的功绩是主要方面,但不能因此掩盖罪恶;他的罪恶是深重的,但也不应因此抹煞其巨大的历史功绩。我们评论一个历史人物不能偏于一面,应当多角度探讨,才能还历史人物真面目。秦始皇被很多史学家看作是一个暴君,为了权力可以不择手段。万里长城、秦驰道、灵渠、阿房宫及秦始皇陵等的规模均极为庞大,劳动举国的人口兴修,不少文献均斥责在工程进行时造成不少人命死伤,而另一方面却使各地的交通进一步发展,有助日后交通、经贸、以及各民族之融合。故此,一直成为史学家对于秦始皇功大还是过大的争论点。
但不得不承认这位“暴君”确实是雄才伟略,气派不凡,干了许多轰轰烈烈的事,如灭六国,一统天下,纵观历史,这位皇帝,留给后人的,留给历史的,论意义,断价值,是功绩远远大于过失,他在历史上的地位是无人可以替代的。在今天,长城几乎成了中国的代名词,成了强盛的象征,多少国人为之自豪。还有兵马俑,被称为“第八奇迹”,举世震惊。
秦始皇非凡的功绩在中国帝王中也只有数人能与之相比。虽然他在晚年大兴土木,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但他对中国历史所作的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正如司马迁在《史记》中所评论的:“及至秦王,续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棰拊以鞭笞天下,威振四海。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俛首系颈,委命下吏。乃使蒙恬北筑长城而守藩篱,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于是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堕名城,杀豪俊,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铸鐻,以为金人十二,以弱黔首之民。然后斩华为城,因河为津,据亿丈之城,临不测之溪以为固。良将劲弩守要害之处,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天下以定。秦王之心,自以为关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
我们评判一个人不能只从单一的方面去看待,而应从客观的角度去分析。秦始皇为构建大一统的政治、经济、文化封建帝国夯实了基础,结束了长久以来诸侯混战的局面,完成了前所未有的统一大业,彰显了自身的实力与形象,为后世在民族统一、抵御外敌等方面提供了一定的示范和借鉴价值。诚然,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秦始皇作为首位封建国家的君主,必然存在诸多缺陷和遗憾。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尽管秦始皇有一些过失,但我们无法否认他的伟大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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