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
正沉默间,屋外传来了阿三伯爽朗的声音:“小天。”
秦慕天这才回过了神,转身而出。只听两人的对话声从堂屋传了过来。“阿三伯。”
“小天,来,拿着。你阿三婶知道你回来了,宰了只鸡------快,快带你女朋友来吃饭啊----”
秦慕天委婉地道:“阿三伯,不用了,我们马上就回去了!”阿三伯道:“回去?你看雪积的这么厚。你可千万不能现在开车回去。我们这里的路,虽然你出钱修过了,可山路难开啊。你也不差这一两天的时间,等雪融了再回去。”
阿三伯热情不已:“走吧。去我家吃饭。你阿三婶都在准备饭菜了。”
秦慕天道:“阿三伯!下次吧。她特别害羞-----还是不去了。我随便煮点就行了。”
听秦慕天这么一说,阿三伯甚为重视,小天的女朋友第一次来,不好意思是难免的,自己还是不要勉强的好。他这才点头:“那好吧。你们一定得多留几天。等雪化了,去你父母的坟前祭拜一下,好让他们知道,你找好女朋友了,马上就好结婚生小孩了。你们老秦家要有后了。”
秦慕天点头:“嗯,晓得的!”
秦慕天看着阿三伯的身影伛偻着逐渐远去,脑中恍过的确是父亲笔直的身影,瘦却笔直,那一年父亲用拖拉机载着他,将他送到十几里远的镇上。由于是镇里第一个出国留学的孩子,乡里乡亲的都知道这个好消息了。一路上,不停地有人驻足打招呼:“爱国兄弟,你孩子真出息----”
“爱国兄弟,你孩子真给你长脸啊----”
“娃,以后要跟小天哥哥学习,长大了也去美国念书----”
父亲笑得嘴角都飞了。到了镇上唯一的破旧车站,父亲一再叮咛他:“父亲啥也不懂,也不会教你。但你要记着,无论做什么,不能给爸妈丢脸。要努力读书-----总之,总之,不用担心家里----晓得吗?”
秦慕天背着包,一直不停地点头。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给父亲姐姐争气。
可是谁能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却将父亲永远地带走了------
秦慕天找出了抹布,利落地打扫了起来。
远远地又听到阿三伯的声音,由远及近而来:“小天,小天----你阿三婶让我把鸡给你拿过来。你不要的话,自己去还她。还有些晒干的香菇,自己家腌制的咸鱼和咸肉。还有这青菜和大白菜。”
秦慕天忙开门:“阿三伯,真的不用了。你们拿回去自己吃。”阿三伯哪里能容他推脱,将手里的东西放在桌上,道:“晚上冷,煮点热汤喝喝,驱驱寒气。”
“阿三伯----”
“我要回去了。这雪啊,越下越大了。你难得带女朋友来一趟,一定要住两天再回去。哎,谁让爱国兄弟两人走得这么早呢,否则肯定开心死了。你都这么大年数了,也从没有见带什么女孩子回来过。你看村里头跟你同年的小正,阿锋他们,哪个孩子不会打酱油了啊。你阿三婶都替你急死了----好了,好了,这下我们也放心了。”阿三伯絮絮叨叨的,深一脚浅一脚地回去了。
秦慕天在矮小破旧的木柜子里找出了一件破校服,大约是初高中时期的,可他现在的身型又不比当时,所以穿在身上显得短小滑稽。从屋檐下熟练地搬来了些柴火,利落地点着了之后,烧了满满一大锅的水。
又不知从哪里找出了一个铜的圆壶,仔仔细细地清洗了一下,灌了满满一壶的热水。套了一个专用的自家缝制的厚布套,递给了她:“当心烫着,暖暖手。”
那布套很是老旧,看来有些年头了,不过还保持得很好,干净整洁,依稀看得出来原来的花色。
楼绿乔坐在长长的木条凳上,隔着他的大衣,抱着大大热热的铜壶,定定地瞧着自己的鞋尖,呆呆地出神。
才不过一小会儿的工夫,他已经利落地打扫完毕了。端了一盆热水过来,道:“洗把脸吧。”毛巾自然没有新的,他把他以前用的那条拧干了,递给她:“就这么一条。你将就着用用。”
她柔顺地接了过来,也不说话,慢慢地梳洗了一下。
他又不知从哪里找出了一袋干菊花,给她泡了一杯菊花茶。细细小小的杭白菊,在水里肆意地舒展了开来,一朵一朵,仿佛正在枝头端丽盛开一般。
伴着阵阵特有的清甜香味,让人有些情不自禁。她慢慢地饮了一口,果然跟想象中的一样。茶气氤氲袅袅,带着菊花的清浅幽淡,喝了几口后,连身子也开始暖了起来。
小时候奶奶就特别爱喝菊花茶,每天到了下午,必定会泡上一壶,一边吃些蛋糕饼干,一边喝菊花茶。还教导她:“杭白蕾菊,性凉竿苦,归肺肝二经,期疏风,清热,明目解毒之功。通肺气,止咳逆,清三焦郁火。”
大约是那时候养成的习惯,她也素爱喝菊花茶。久了,在办公室,大家都知道她只喝两种饮料,一种是咖啡,一种便是菊花茶,就如同她人一般,很矛盾的两种,却很自然地结合在一起。
秦慕天看着她轻轻闭眼的小动作了,一刹那,只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小幸福。他自然知道她喜欢喝这个。每次回来,他总会带一小袋过来,仿佛知道,总有一天,她会喝到的。
现在看着她双手捧着暖气腾腾的杯子,脸色呈现出一种满足的神色,秦慕天几乎想让时间就此凝止了。只觉得此刻是如此的美好,只怕过了,再寻找不到。
看着秦慕天忙碌的身影。楼绿乔不由地想起从前在美国的日子。她不会煮。他一点不介意,每次都会宠腻地刮着她的鼻子:“有我在,怕什么。就算你一辈子不会,我也会煮给你吃一辈子的。”
那时候太年轻了,以为很快就一辈子了。可现在才知道,一辈子是如此的漫长,一个人连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也不知道,哪里还能保证得了一辈子啊。所以岁数大上去了,说出甜言蜜语或者誓言的时候,都不会加上一辈子这个词了。因为学乖了!!
69書吧
那时候,恋到浓处,她经常会从后头搂着他的腰,一味撒娇:“慕天,要是你不在,我肯定会活活饿死。”
可是后来他真的离开了,她不照样生活得好好的。既没有饿死,也没有缺个胳膊少条腿,还很滋润的活着。
楼绿乔不由地酸涩地垂眼。
灶头里面的木柴正熊熊地燃着,火光四溢,偶尔发出“啪啪”的清脆声响。
灶上幽幽地冒着白白的热气,诱人的香味充斥着整个屋子。
秦慕天盛了一碗汤给她:“你先喝几口,热热身子。”浓浓的白汤表面浮着金黄的一层油花,他略略撒了一点碧绿的香葱,光看色泽,就已经诱人之极。因放了咸肉和野菌菇一起炖煮的关系,融合了咸肉的咸香和野菌的干香,一闻就让人有种食指大动之感。
前段时间,他就经常煮烫给她喝。可是她为了演戏,十次中九次半会把喝下去的吐出来。可是他每次还是会煮,会吹凉了,一口一口地喂她----
想来这样的日子,此生不会再有了。
想到此,楼绿乔似被人迎面揍了一拳,眼鼻热辣一片。她为了掩饰,伸手接过,轻尝了一口。
鲜美香郁,叫人食欲大动的鸡汤-----此时却如浓痰一直堵在喉咙口,吞咽都困难。
秦慕天拿着勺子站在灶边,一动不动地盯着她,嘴角有些轻微地上仰,依稀有一种朦胧心酸的满足。
桌上摆了二菜一汤,最最家常的那种,绿油油的炒青菜,清蒸咸鱼,还有火腿野菌鸡汤。
两人默默无语地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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