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孤儿,东南人,东南大学计算机系毕业 ,毕业 3 年多一直在学校旁边的一家民营企业做销售。
校园招聘的时候,认识同届求职的一个女孩子李思桦,苦苦追求了一个星期,李思桦答应了沈云。在一个公司的不同部门,两人一直相处的很好,最近因为李思桦父母坚决反对,并找他好好地聊了一次,最终沈云决定放手了。
原来李思桦父母是南省某个大公司的高管,妥妥的富二代女孩子,不过她身上却没有富二代该有的毛病,反而是富二代的优点却都具备。
这次分手对沈云的打击很大,专门请假出去散心了一周,最后一天回到东南,选择去了附近一座无名的小山徒步,算是为这次旅游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却在途中捡到了一枚灰色的戒指。
当时是阴天,沈云却看到前方有个东西在闪光,凑上前一看却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素戒,估计一般人看到都未必会去捡,“刚刚应该是我眼花了吧。”不过这枚戒指的普通却很合沈云的心意,擦了擦套在自已的食指竟然非常合适。
等回到公司,沈云基本已经释然了,毕竟这三年的销售工作不是白做的,心理素质和眼界认知被训练得很不错,于是重新投入了工作当中,暂时也没打算谈恋爱。
某天晚上9点多,沈云出差回来,去公司放了个东西,走路回家。在路过那个小公园的时候,他隐约看到有几个人影在树林里面晃动,走近之后还听到了低声呵斥,“你tm给老子老实点,不然一会把你扔到河里去。”“求求你放过我吧!”这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谁在那里?”沈云毕竟还算是热血青年,随手摸了根树枝,大着胆子走上前去,心里还是有些许忐忑,手机已经拨好了报警电话。
沈云的话让让里面的两个男人行动一滞,然后还是前面那个呵斥的男人,“臭小子,你最好别管闲事,不然老子连你一起收拾!”
“求求你,救救我!”那个女孩子发现有人路过,仿佛看到了希望,赶紧大声呼救。“啪~”一声脆响,紧接着就是一声响亮的耳光,“臭婊子,你找死。”
“这位兄弟,她是我哥们的女朋友,他们两个在闹矛盾,我正在劝他们。”另外一个男人开始唱白脸。
“我不是的,求你救我!”那个女孩再一次开口了,然后又狠狠地挨了一巴掌。
沈云二话没说直接把树枝甩到了其中一个男人的身上,大概是因为天黑,距离又比较近,唱白脸的男子直接挨了一棍子,顿时觉得生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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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打我,李刚,我们先把这小子收拾了!”“好,让你丫的多管闲事!”于是两人朝沈云挥拳,虽然沈云平时锻炼保持得很规律,却也不是两个人的对手,挨了两拳后就后退了好几步,“你赶紧跑!”却还是朝着那个女孩子喊道。
女孩子如梦初醒赶紧跑,其中一个男的要去追,沈云又是一棍子甩了过去,让那个叫李刚的男子顿时火冒三丈,“你小子找死!”
最后沈云果断不敌,被两个男人摁在地上拳打脚踢,好在这时候警笛声由远及近,把这两人吓跑了。
那个女孩子却是去而复返,赶紧过来查看沈云的情况,拼命表示感谢。
警察把他们带回警局做了一份笔录,然后就去排查犯罪嫌疑人了,沈云觉得没有什么大碍,也就没去医院,把那个女孩子送回家后,自已打车回家了。
在警车上的时候,沈云发现对方竟然是个非常漂亮的年轻女孩,虽然嘴唇有点破皮,脸也有点肿,因为挨了两巴掌的关系,却丝毫掩盖不了她的美貌,比李思桦还要漂亮,应该也是一个自已高攀不起的主吧,沈云也就没有任何想法了。
分开的时候,两人互留了联系方式。女孩子约他明天一起吃饭,沈云倒也没有拒绝,毕竟认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总归不是坏事嘛!
回到家沈云洗了个澡,发现身上好几处生疼,基本都破皮流血了,此时早就结痂了。手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磨破的,可能是当时被摁在地上挨揍的时候吧。
忽然他发现手上的那枚戒指不见了,“难道是那时候掉落了?”沈云有点意外,自已居然完全没发现,“还是明天早上去那边找找吧!”
“主人!主人!”这时候一道清脆的女声传来,吓了沈云一个激灵,“自已这房子里没有其他人了呀?而且这还是女孩子的声音。”
四处找了半天,却丝毫没发现声音的出处,“难道是因为受伤幻听了?”沈云默默地想着。
“主人,主人,我在你手上啊!”“嗯,在我手上?”沈云一脸纳闷地朝手上看去,却发现食指上再次出现了一枚戒指,却散发着一道七彩的光芒,光芒散去一枚银色的戒指出现在了他眼前,感觉周围还有一些能量的波动,“这又是哪里来的戒指?怎么会在我手上?”
“等等!难道是之前那枚灰色戒指?”“嗯,是的,主人!”“为什么你会说话?还有怎么变了个样子?”沈云心里其实有点忐忑,怀疑不会是什么不好的东西吧。
“应该是主人认主之后,戒指恢复了本来的样子,我也从沉睡中醒来了。”“你是戒指中的戒灵?”“嗯,我是,主人!”“你叫什么名字?”“我也不记得了,还请主人赐名。”
“那就叫你小桦吧!”沈云脱口而出的时候自已都意外了一下,看样子潜意识和无意识都是没那么快可以改变的。
“小桦谢谢主人赐名。”“小桦,你有什么能力?跟我说一下吧。”既然连戒灵都有,那这个戒指肯定不是什么普通的物件,到现在沈云都有点恍惚,有点不确定这是不是自已受伤产生了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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