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歆然呆坐在地上,合同翻箱倒柜才找出来。
这份合同当初她在温总家收拾东西时差点扔到垃圾箱里,最后想了想还是拿回家。
这份合同她好像从一开始就没有认真看过。当时签这份合同时她万念俱灰糊里糊涂地就签了,看都没有看这上面到底写了什么内容。
合同首页上印着: 同居合同 四个大字
69書吧
甲方:温世泽 乙方:陆歆然
这份合同有十多页,密密麻麻得小字看着她头疼。
上面的条约居然有一百八十多条,要求男方在同居期间对女方职责有二十多条,但女方在同居期间对男方的职责就有一百六十条。更可怕的是里面居然还有如果在同居期间女方怀孕了男女双方的职责是什么。
看来制作这份合同的人一定是非常用心,大到怀孕,小到吃饭都想到,连每个节假日要求男方要送给女方礼物都写出来。
她仔细得想了想,总算明白为什么一到节假日就会有温总的秘书打来电话问她需要什么样的礼物。
她对这种物质没有什么要求,所以她每次都推掉,但每次还是会送来一束鲜花一份礼物,这个礼物有时是首饰,有时候是包。送给她的这些东西因为不是自己花钱买的,她总是觉得受之有愧一次也没有用过。
从温总家搬走时,送给她的礼物她一件也没有拿。但是现在想想温总确实是按照合同上写的每条都做到。
这上面对她的要求出去旅游或者回家要提前告诉对方,她好像也基本都没有做到过。
陆歆然想了想,合同上只要是花钱都解决的事温总都做到,但又想了想这份合同完全就是针对她约束她的。
合同上写着:乙方在和甲方同居期间不能和别人有情感和肉体上的出轨,但确没有对甲方有这方面的要求。她虽然不会出轨但这份合同明显就是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的地方非常多,这条就是律师打电话的这个。
上面写着:乙方不能单方面毁约,乙方如想解约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如不同意解约合同合约仍然有效。此合同先签二年,二年时间后如乙方没有提供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解约,此合同会自动续约生效。如合同因乙方单方面如违约,需要乙方赔偿甲方十倍违约金。
虽然上面写着是同居合同,但陆歆然知道这哪是一份同居合同,这是一份温总对她包养合同,只不过名字好听点改成:同居合同这四个字。
陆歆然从头到尾看完后瞬间大怒,这TM的是什么合同啊!这明明是卖身契!
十倍违约金、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约继续自动续约
这是哪个缺德的人写的合同,陆歆然昂天长笑。这时的她一滴泪都哭不出来,当她时脑子是被驴踢了才会签这种合同。
这个合同真是在她脑子被驴踢地时候签的,不然就不会出现那件事,也不会签这种合同,更不会现在掉别人坑里爬都爬不出来。
爬都爬不出来?她想到这儿像似突然想到了什么,站起身来拿出手机打开百度查起来。
她今天特意请了一天假,在网上四处找律师咨询。她不敢去律师事务所,这种合同她是怎么也不好意思当面拿出来让律师看。在律师当面询问下解释。当初为什么会签这种合同,为什么签合同时都不看一看合约内容。
在电脑上咨询了一天等终于明白这种合同该怎么处理时都已经晚上8点。
虽然和律师隔着屏幕但她仍然能感觉到对面律师对她签这种合同很无语、很头疼。有些律师直接问她签这种合同时,是闭眼签的吗?
她差点就想说,她当时真是闭眼签的。她记得当时她整个人都是蒙的、麻木的、痛若不堪,她想着也许换个环境也许能换个心情,心下一横闭着眼龙飞凤舞地签上了她的大名。
真是血得教训,人任何时候都不能犯糊涂。
几位律师给的意见是:先和当事人谈,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解约。或者对方非要告她的话,她有很大几率会败诉。虽然是霸王条款,但签这份合同时她是自愿的。而且如果真的打官司的话,这个案子可能要拖很久。如果败了,她不但要赔违约金,就连对方律师的诉讼费她也要出。
陆歆然想到这瘫坐在沙发上,手里的抱枕被她咬得吱吱响。她冥思苦想也想不明白为什么突然会变成这个样子了。
墙上时钟滴答滴答走着,现在是9点了离最后归定时间只有一个小时了。她深吸一口气,无奈地拿出电话拨通。
嘟、嘟、嘟......电话响了几声那边接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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