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们却比正常人还要热情坦荡,积极开朗呢。
这令江北很是敬佩。
到了下午吃饭时,拣茶工作也都完成了,不过本来大伙儿也没摘多少就是了。
今晚江北和夏雨娘要在娘家留宿一晚,明天还要一起去采茶。
夏老汉夫妻提议让江北和夏雨娘背着篓子带上锄头去桃花山上挖野笋,回头晚上做笋炒肉吃。
此时暮春时节,那桃花山上蛇虫蚊蚁却是不少,夏老太拿来绑带让江北和夏雨娘把手腕脚踝上都绑扎实些。
还拿来了一小罐薄荷汁喷洒在了江北和夏雨娘的身上,以此来防止蚊虫叮咬。
“你们路上注意安全哈,女婿,你可要照顾好雨娘。”夏老汉把锄头给了江北。
“好。”
“相公,你知道怎么挖笋吗?”
走在路上,夏雨娘突然说。
江北:“……”
说心里话,还真不知道呢,在现代社会时忙着兼职赚钱挣学费,每一天都为了三餐奔跑,哪里有机会亲近大自然啊?
就是出去旅游都觉得奢侈。
更遑论还会挖笋了?
“没关系,我来教你。”夏雨娘轻轻说。
“啊,我还没说我会不会呢。”
夏雨娘笑了笑,“若是会,又岂能考虑这般久。”
江北:“……”
二人沉默了下来,走到山路口,两旁绿茵丛丛,土砾堆积,路途开始崎岖。
夏雨娘用拐杖试探了下,“相公,早上来的时候是爹背着我上去的。这次你可以背我吗?”
“哦,来吧。”江北解下了篓子,交给夏雨娘背着,又把锄头和薄荷汁放进了篓子里。
然后蹲下了身子,夏雨娘轻轻将胳膊揽在了他的脖子上。
“好了吗?”感到夏雨娘的身体靠近,江北突然有些不适应,背这个姿势,是不是太过亲密了?
但好像也来不及了。
“相公,咱们走吧。”夏雨娘提醒着。
“哦好。”
江北尴尬的伸出双臂托住了夏雨娘的臀部,轻轻地用力,便将她整个身子都托举起来了。
她好瘦,好轻盈,柔若无骨一样,背起来完全没有实感。
江北一双脚来披荆斩棘,蹚过了杂乱的野草丛,脚下传来了沙沙声响,背着夏雨娘走进了竹林深处……
“相公,去成年竹子那儿找,尽可能找那种竹叶茂翠的竹子,如果它们根部下的土壤松软,有微微隆起的现象时,便证明了其下可能有笋。”
“哦好。”
江北将夏雨娘放下了,按照夏雨娘的指示,握着锄头背起竹篓往那些茂盛的竹子旁走去。
夏雨娘笃笃笃的跟在后面。
“找到了吗?”
“找到了,这里很符合你说的有笋的样子。”江北摸了摸湿软的土地。
“先别急着挖,先用锄头将周围的土刨开,直到能看到笋的根部……”
“好。”江北按照指示去挖。
不知不觉,金乌就要西坠,江北和夏雨娘不可能继续在这山上久留的,若是黑夜降临还没回家的话,谁知道在山上会不会碰到狼呢!
“来了这么久,居然才挖了三个。”江北颇有些懊丧的说。
夏雨娘笑了,“第一次挖能挖到三个已然不错了,以后肯定能越挖越好的,相公,如今地枇杷的花已经开了,待到七月份咱们就可以来摘地枇杷了,地枇杷可以熬成浆果吃,在夏天的时候,能够清凉解火。”
夏雨娘说这话时,双眼晶亮,眉飞色舞,不自知间,江北的心情也被她感染,而变得轻快起来了。
“咱们赶快回家吧。”江北把篓子交给夏雨娘背着,然后蹲下了身子。
夕阳西下,余晖拖曳了竹影,也拉长了江北和夏雨娘的身影……
“相公,可累了?”夏雨娘伸出袖子摸索着替江北擦着额头上的汗珠。
江北侧头过去,刚巧与夏雨娘还未收回的脸碰了碰,夏雨娘温润饱满的唇角擦过了江北的侧脸……
一瞬间,江北浑身都炸了。
红透了的耳尖被夏雨娘不经意碰到了,更是浑身一炸。
“相公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江北往上托了托夏雨娘的身子,“没…没事。”
“嗯。”
夏雨娘重新挽住了江北的脖子,在江北看不到的地方,露出了一个狡黠的笑。
“女婿不错啊,真给挖到了笋,不错不错,现在就交给你岳母来处理。”夏老汉爽朗的笑着。
“这是雨娘教的好。”被人这般热情的夸赞,江北有些不好意思。
“这也得相公领悟能力好啊。”
“哈哈哈哈哈,你们就别谦虚了,我说你们夫妻都好哈哈哈哈哈。”夏老汉拿镰刀刮笋皮,和夏老太相视一笑。
本来让小两口上山挖笋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为了培养小两口的感情,所以能不能挖到笋,夏老汉夫妇压根就不在意。
“女婿,我敬你一杯。”饭桌上,笋炒肉,笋炒红烧肉,笋炒鸡蛋,炒胡萝卜丝,可以说很丰盛了。
跟在江家的日子简直一个天一个地。
夏老汉一想到明天摘茶拣茶再晒一晒就可以卖钱了,那心情可是好到爆啊!
更重要的是,女婿说他可以将茶叶加工加工再卖,会比现在卖的还要多,虽然不晓得女婿的这个加工是什么意思,又是如何加工的?
但夏老汉还是隐约有些期待又有些不安的。
女婿今天采茶拣茶的表现这般不灵巧,真的能有加工茶的能力吗?
这是让夏老汉不安的地方。
甚至这份不安险些盖过了这份期待。
“不敢。”江北忙满上,哪里能让尊者敬自已呢,“岳父,还是我来敬您吧。”
江北将酒盅口往下轻轻地碰了碰夏老汉的酒盅,以示尊敬。
夏老汉眼睛眯了起来,先饮了一口,江北迟疑了下,但看夏老汉饮得如此自然,想来这酒应当不是什么壮阳酒了吧?
遂饮了下去。
夏雨娘替他夹了块红烧肉,“相公尝尝,这是我做的。”
“好吃。”江北咬了口,滑嫩粘糯,入口即化,酥烂不腻。
当真是自已吃过的最好的红烧肉了。
不对,自已从来都没吃到过什么红烧肉,一是自已日子过得紧巴匆急,既不会做,也没时间做,二是饭店卖的太贵了,十几块钱一份,都够自已一天的饭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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