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想建站的意向,是来自我的第二个师傅,也就是我老乡,公司的副总,由于他深耕多年,他的信息来源要比我实地去走访来的灵通一些。
师傅对我说:你去接触接触一下。
那时候的我,不是很擅长那种主动去营销的方式,但是一有消息便会马不停蹄,丝毫不会去耽搁。
于是我便从四平出发,距离倒是挺近的,坐火车也方便,半个多小时就到了目的地公主岭。
去之前我也大概了解了一下这个地方,是前清的一个公主的衣冠冢埋在了那里,故此而得名的。
东北的火车交通是很方便的,即使是在某些路段依旧能看到废弃的火车轨道,当然也有前脚还在通车,后脚就两头限行,要让火车通过还在运行的轨道。
但有个不好的地方,由于冬天雪下的大,下的厚,这边的火车容易出现晚点的情况,东北一到冬天火车就容易出现晚点。
我到了约定的镇上,客户来接的我。
客户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为人长的平易近人的。身材板实,还带点微微的发胖,是我的菜,这是我来东北以来只需一眼就能打动到我的人。
我一看到他就笑,他看着我也笑,就这样全然不觉得是初相识,倒像是旧相识。
他直接把我领回了家,那会的东北已经开始供暖了,于是便面对面的坐到了炕上。
我把包里的有关搅拌站的资料拿出来,指给他看。然后询问他建站的意向,以及有没有合伙人的加入等,毕竟一套搅拌站建下来价格不菲,而且后续还要配套罐车那些,更是不可估量。
聊了许久产品方面的内容,便聊起了家常。
南北文化的差异碰撞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的,何况我遇到了自已很喜欢的类型,我更是褪去了腼腆,变得侃侃而谈了。
不知不觉便聊到了傍晚。
留了饭,他老婆做了一桌子菜,陪他喝了点酒,但不多。
酒足饭饱之后,歇了会。他便拉着我上澡堂子去。
我…(有些迟疑)
我从来没有去过澡堂子,只是听他们说起过。在这里,人们并不是每天都洗澡,这或许与当地水资源相对较为匮乏有关。他们通常会选择去澡堂洗澡,而不是在家里自已清洗。
我的话,想洗就能洗,因为办事处,有淋浴热水器这些,很是便利的。
他似乎看出来了我的放不开,一把拽着我的手,没事的,都大老爷们的,哪个不都是赤条条的。
男孩子大气一点,你斯斯文文有礼貌的性格我很喜欢,但该放的开的时候还是要学会放的开一点。这一回生二回熟的,以后就都习惯了。
就这样,我便一路跟了去了。
脱衣服还好,毕竟南方的夏天热的不行的时候,大老爷们的都爱光着膀子走来走去的,倒也无妨。
脱裤子也还好,剩条裤衩子的,让我想起了以前在老家河里头游泳,也都这样的就剩下个裤头的,然后就扎水里去了。
可谁曾想,全部得脱光光,你不脱的一丝不挂的,里头的大老爷们的一眼瞅着你,就会觉得你好生的奇怪。
你是害羞呢?还是害羞呢?还是害羞了!(这一眼就知道你是南方来的小男人)
这时大叔看向了我,给了我一个坚定的眼神,可能是在暗示我,没事的,大胆一点。
我也看向了他,他正好在脱里裤,不大,耷拉着,比我小。
这我才放心了,于是便索性的都脱了。
于是我便随大叔去了淋浴的地方,简单的洗了洗,我给他打肥皂,然后简单的搓了搓,他也给我这样捣腾了一番。我生怕我会蹭到了他。
还好淋浴这会只是简单的走下过场一般,过后,他便领着我来到了搓澡的地方。
我跟他紧挨着的铺位,他想这样方便说说话,聊聊天。
我哪还顾得着说话聊天了,人始终还是挺紧张的那种,心噗通噗通的要跳到嗓子眼来了一般。
他搓他的澡,我搓我的,我时不时朝他的方向看过去,我看他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似乎挺享受的,那师傅要他抬胳膊就抬胳膊,要他翻身就翻身的,就这样他那完美的身段被我一览无余了。
可我倒好了,经师傅这么几下搓,一点定力都没得了,竟然起了反应,怪尴尬的感觉。
他可能瞅着了一些空气中夹杂的荷尔蒙的气息,也看向了我,然后冲我笑着说:“小伙子,年轻就是好,有活力。”
真把我给羞死了。
搓完澡,确实挺舒服的,感觉一身轻,可能身上的泥搓没了,身体像是焕然一新了。
然后又拎着我去汗蒸,这一会冰(外头那么冷)的一会火的,我怕我会遭不住。
大叔对我说:没事的,出出汗,促进血液循环的,保准你晚上能睡个好觉。
于是便随着他一起去了汗蒸。
汗蒸那会倒还好,虽然是面面相觑的,但各自都有一块浴巾,他是用来擦汗的,我吧,则也是用来擦汗的(不,用来遮羞的)。
可能是光照和热量的影响,我始终都是脸通红的,可能从未有过这种跟直人如此坦荡的相处一室。
我看他汗水如雨水一般的划过他那白白胖胖的肌肤,跟初见时的略带粗糙感,虽有一些的分别。
但不影响,我发自内心的有被迷到。
因为,如此近距离的接触,内心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愉悦吧。
当然了我也是跟他聊天我才会看向他,我这人喜欢一个人一定是聊天不回避眼神的那种。
我喜欢坦荡的汉子,就像我侄子对我说的那句话,我都不尴尬,你有什么好尴尬的,这样的人我愿意跟他深交,也值得你深交。
如果眼神回避,或者感到意怪,那么必有一方内心不坦荡。或是害羞,或是猥琐,稍有不慎,便性质都变了。
我一个没有谈过爱,没有实质性发生过关系的人,遇到喜欢的人,表露出喜欢这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了。
他初次跟我见面,就原意跟我赤诚相待,说明他内心也是“喜欢”我这种小伙子的。
就这样我俩汗蒸完,他把我带去了,澡堂里的单独房间。
他说今晚就只能委屈你在这里将就一晚上了,我说叔叔已经太客气了,我都不好意思了。
然后他接着跟我解释到,我应该留你在自家住的,只是我那女儿吧,常年在长春上班,所以二楼的暖气没开,不然你就睡她房间了。
(女儿好,女儿是个宝,冬天里的小棉袄)
我见他提起他女儿的时候,满满的幸福感洋溢在了脸上。
你女儿在长春哪里上班啊,我们分公司就在长春(有机会可以邀请您去我们公司参观考察一下。)
——长春一汽。
那可是个了不起的企业噢,我有幸去过一次那边,我当时被那雄伟的大门有震撼到。
她还没谈朋友了,跟你一样。
(不能聊了,打住,我对你女儿不感兴趣,反倒是看你这般憨憨实实的什么都说,倒觉得十分有趣)
没关系的,这里很暖和了,叔叔,初次见面就让你自家安排饭又领着进澡堂子的,已经让我感受到了你的热情款待了,如果再去你家睡觉的话总感觉会带来不便的。
“那好吧,既然如此,我就陪你多待一会吧。”他温柔地说道。
我感觉他挺照顾我的,把我当小孩一般,估摸着是看我远隔几千里离乡背井的来到这它乡,现在又初次来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想多陪陪我吧。
他也看出来了我有些胆子小,再加上那会正是洗澡的高峰期,门外都是人来人往的,人多且杂,他不放心。
就这样他静静地躺在了我的旁边,陪着我度过了漫长的几个小时。
当然了,期间还是一样,有说不完的话。
最后,他看了看时间,然后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告诉我要好好休息,并要我第二天醒来了记得给他打电话。
69書吧
等他前脚一走,我后脚就溜出来了,我睡不着,也没有这么早就睡的习惯,其实那会已经是晚上九十点钟了。
于是,我便找了一家网吧,打起游戏来了。
我一玩起来,总是忘了时间的那种,不知不觉就到了深夜了,这时候我才想起,我得回去了,等下关门了可咋办。
不出意外的,澡堂的门已经关了,还是那种卷闸门,不能敲,等下动静太大了会扰民。
于是我便流落到了街头,深夜的公主岭,很冷,且冷清,街上除了暗淡的灯光,已经没得人在外头走了。
倒也好,清静的很,我要好好看看这小镇。
反倒是没得人走,我心里还踏实一些,生怕路边遇到个醉汉什么的,(东北人又爱喝酒,听他们说喝了酒还贼讲气派,调子高,一言不合就要干)那我可就不知道该咋办了。
我一直走啊走啊,感觉走了很远,回头看看来时的路,澡堂子已经不见了影踪。
还好,走着走着我眼前出现了一缕光,那是一道曙光,感觉就像是久旱逢甘霖,踏破铁鞋无觅处…
路旁亮着的那,竖着个牌牌,赫然醒目的端写着宾馆两个字。
于是,我便过去办了入住。
第二天,我给叔叔打了电话,告诉他我在回四平办事处的路上了,谢谢他的盛情款待,并跟他约好了下次见面的时间。
第二次见面,我把我师傅也喊上了,我师傅也很乐意的就开着车从长春过来了,我从四平出发,跟他在公主岭碰面然后一起去拜访大叔。
这一次,喝的有点多,我看我师傅是开车来的,就帮他顶了一杯白酒。
然后,事后,他竟然开着车把我带回了长春,找了个有发票的酒店,他说,外出这些都可以报销的,没发票的不要住。
好吧,喝了酒还是不要开车了,不安全,他说没事,我要保障你的安全也要保障自已的安全,你就放心吧。
后来有一阵没过去,因为到了年关了,准备回家过年了,叔叔跟我说,来年记得来看叔叔噢,我会留好酒给你。
于是过完年,我又一次去了公主岭。
其实这样一来二往的走动,已然就像熟络的朋友那样了,不管买卖成不成,买卖不成仁义在嘛!
这次,我从老家给他带了一些礼物。
有我妈晒的朝天椒,有几斤的样子,还有一条我们这边的烟,我说这烟说不上好,就跟你们这边的十元左右的长白山价格差不多。
我走市场发现,你们这边都不卖这个精品一代的,你们烟酒店卖的那个精品二代我们那边没得人抽,我们抽这个系列就只爱这一款。
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他接过来,连声道谢。并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你的心意我感受到了,你很细心,来就来嘛,还带东西。
话音刚落。
他便拆开了装干辣椒的袋子,抓了一把朝天椒出来,就直接往嘴里送,还嚼的津津有味的。
我当时就惊呆了,我还没来得及说这个要研磨成粉,在炒菜的时候放一点,用来提升菜的辣度的。
他说好吃,就跟吃生蒜似的。好吧,于是我也拿了一颗往嘴里送,然后笑了,原来还有这样一种吃法,叔叔真是太幽默了。
笑不过三秒,我被呛到,脸噗通的就红了,叔叔连忙对我说:快用酒压压,吃口菜。
这次他还准备了驴肉,还有驴皮冻这些,我寻常吃的不多,之前也只吃过那么一两回。
可能是在炕上吃饭喝酒的缘故,我喝到一定程度感觉口渴了,我也不好意思要阿姨给我倒杯茶之类的,我们南方人,喝了白酒就要喝茶,口渴了也要喝茶。
他似乎也看出来了,于是便招呼他老婆上解渴的,喝这个解渴。我一瞅,啤酒。
啊,我肚子已经吃的很撑了,如果再喝这个怕是要变成青蛙了。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酒便帮我起开了。
原来,这边喝白酒解渴不用茶,用啤酒解渴我也是头一回知道,看来用魔法才能击败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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