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曾琦从秦王府回来,晨璇马上询问今日秦王所吃多少,有何评价。了解后,有些失望,是怕自己下毒吗?只吃那么点。
曾琦见晨璇有点闷闷不乐,马上安慰说,“璇儿你有所不知,我今天过去小厮便直接带我去秦王书房,可见秦王是等着这美食的。”
“果真如此吗?那就是说他喜欢了?”晨璇眨了眨大眼睛问,晨璇当然不是因为多喜欢秦王,而是一直对自己的厨艺自信,再加上这不是现代。就算是秦王也定是第一次吃蛋糕和炸鸡呀,怎么会只吃两口。记得自己第一次吃到蛋糕,是大学的时候,当时的自己可是心都开花了。
“他未表示出喜欢,但你不可灰心,只要他愿意吃,总有一天会有他喜欢的时候。”曾琦安慰道。
晨璇想了想,那人是王爷自然是从小就有山珍海味。表哥说的对,没必要泄气呀。马上就笑出来,“我才不灰心呢,我可还有二十八天的时间呢。”
虽然晨璇面带笑容,而且明显不是虚假的笑容,但是听了她所言,曾琦还是有些不快在心中流动。还有二十八天,说得好像二十八天后晨璇就会消失一样。
曾琦马上转移话题说,“只是你每日做着美食,秦王也不知道是你?”
晨璇马上笑出声,这表哥真是榆木脑袋,只知带兵打仗,“秦王自然知道。”晨璇非常肯定的说。
曾琦看着晨璇,怎么说话语气如此肯定,什么时候这丫头如此自信又聪慧了。
晨璇看到曾琦疑惑的眼神,笑着说,“表哥定是在边塞待久了,不懂人心。表哥可曾听过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这每日送美食,难道秦王殿下就不好奇,如果好奇,在这普天之下怎会查不到?”
曾琦憨憨一笑,小丫头还挺聪明。
这时红杏走过来说,“小姐,时候不早了,得去参加宫宴了,老爷说半个时辰后出发。”
“哦,我走了哈。”转身就跑开,这丫头怎么总是如此风风火火。看着这背景,一抹米色长裙如此轻盈、像是一只米色蝴蝶翩翩起舞。曾琦也为之一动,难怪姑父如此疼爱表妹,表妹确实招人喜欢呀。哎,可惜那秦王不懂。
晨璇急匆匆回到内室,衣服是不用换了。红枣已经在室内整整齐齐放了几盘首饰,让晨璇挑选。晨璇看的目不暇接,原来自己这么多首饰呀,而且看起来都价值不菲呀。
晨璇说:“这些都是我的?”
红枣笑着说:“小姐,当然都是您的。老爷一向勤俭持家,但只要是小姐您看上的,老爷都会买。”
晨璇瞪大眼睛,露出欣喜又贪婪的眼神。
红枣又说:“小姐,库房里还有很多呢。那些是你平时不戴的,我便没有拿出来。”
晨璇有种暴发户的感觉,难怪说暴发户会猖狂、会表现出素质低。现在自己的心情也是很想炫耀一下的,好想让大学室友们也一起饱饱眼福呀。。。
稳住稳住,晨璇深吸气几次,然后选了其中一支纤巧的淡绿色珠钗,又正好能搭配这身米色衣服的。
红枣看时间不早,抓紧帮晨璇梳了头发,红枣的手很巧,梳的发型看起来很简单,但晨璇自己知道这样非常不容易散开,同时也符合自己的要求,典雅又活泼。
红枣自己都看呆了,我们家小姐也太美了吧:“小姐,您也太好看了。像是,像是,像是我每天早晨起来推开门,太阳还未完全升起来时,树叶上的露珠。”
两人都笑起来,然后一起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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