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过去,让我印象最深的不是郑云州的某句话,而是他的那些小物件。不得不说他是一个有点眼光的人,选的都是看起来好看又很好用的东西。但他只做选择就可以,付款的一直都是他亲姐。
我常常觉得他可怜又可恨,可怜的是他有那样的母亲,总是苛待他,甚至连御寒的棉衣都是他姑姑买的。给他的零用钱也很少,一天只有几块钱,导致他想吃什么都得计算着来,要不然一天只够买一种。
他的母亲一点也不像别人家重男轻女或者重女轻男,反而轻男轻女。把她的女儿逼的远走他乡,很久都不回来一次。也把她的儿子逼的报了离她远远的城市,一个学期才回来一次。我只能说,自作孽不可活,她可能只爱她自己。这种人,真的没必要当母亲,让孩子承受痛苦。
可恨的是郑云州完全把他姐姐当冤大头,要买东西就找他姐姐,我都常常看不下去。虽然不是很贵,但是因为买的不少,所以总价加起来也不低。他姐姐也是可怜又可悲,一个人去北京上学,认识了他姐夫。婚前怀孕,庆幸男方没有只要孩子,还愿意给她一个名分。只是这样一来,她妈妈打的彩礼的算盘就泡汤了。气的她妈大骂她是个没有底线的蠢货。其实我知道她隐含的意思,就是你没守住自己,导致我捞不到钱。我想他姐也是懂的,所以婚礼的时候甚至都没请她妈去,估计也是怕她闹起来丢人吧。而只让她的爸爸去了,她爸也是灰溜溜的,脸上无光的去和回,回来之后还郁郁寡欢了一段时间。也希望读这本书的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底线。恋爱可以谈,孩子不要有。人生要按顺序,慢慢来。
他姐姐感觉有一点封建思想在身上,虽然他妈妈对他们两个都不太好,但还是会偏向郑云州多一点。比如他小时候有百天照和生日照,他姐姐没有。再比如他每天还有几块钱零花钱,而他姐姐没有。再比如他可以花钱去自习室自习,买辅导书,而他姐姐甚至没钱买文具。如果是我遭受了这种不公正的待遇,一定会据理力争,甚至会因此对我的弟弟产生嫌隙。而她却完全没有,甚至甘愿做一个扶弟魔。
69書吧
在郑云州从家里出走去北京的时候,她不管家里的婆婆多么给她脸色看,还是让郑云州去她家住了。而郑云州那个四六不懂的人丝毫不知道他姐姐过的是什么日子,还自以为自己在北京有靠山,殊不知自己的到来会让他姐姐的处境更艰难。所以在家事面前,我一直觉得郑云州是个蠢人,和我那心大无脑的弟弟一样。
希望他待在那里的那段时间能长长脑子看看他姐过的是什么日子,稍微心疼她一点,不要总当她的累赘。如果我是他,宁可出去自力更生兼职打工赚钱也不可能要她一分钱。不知道她的丈夫该有多么看不起他的妻子,因为他的小舅子幼稚的要命,在他欺负他姐姐的时候他根本不懂保护她,甚至还傻呵呵的以为他姐夫对姐姐很好。
在之前郑云州一脸幸福的给我讲他姐姐和姐夫的故事的时候,我就觉得他将来一定会打脸。北京那个物欲极高的地方,他姐姐一个家庭主妇,帮不上任何忙。他姐夫只是一个普通的IT男,却要负担一家老小的生活开支,你觉得他可能会没有怨念吗。而他的姐姐是一个迂腐的人,根本不懂怎么哄丈夫,只会怯生生的每月伸手要钱,你觉得他会给的情愿吗。如果他知道有的钱还花给了她的弟弟,她的妈妈,你觉得他会怎么想。给自己的儿子花钱无可厚非。给别人的儿子花钱,凭什么。
母凭子贵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她只是个传宗接代的女人。因为听郑云州的描述,并不能感受到他姐姐和姐夫有多相爱。而是有一种男生骗个外地女孩回家当便宜老婆的感觉。勾搭一个孤身在外地且原生家庭不幸福的大学生未婚先孕是多容易的事啊,只需要给她一点甜头,让她觉得以后你就是她的家了,她分分钟就会上当。
原生家庭有缺陷的人多缺爱啊,她们最好骗了。但是另一种原生家庭有缺陷的人是正因为缺爱,所以宁缺毋滥,不好骗。我欣赏后者,也希望所有的人,无论原生家庭幸福与否,都宁缺毋滥,不要将就。
在你决定和一个人在一起之前,需要先考察一下他这个人怎么样,然后是他的家庭。不要觉得人和家庭能脱离开,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句话不无道理。不受原生家庭影响的人非常非常少。
回想起来,那是怎样的一个家庭啊,自私,迂腐,封建,扶弟魔,姐宝男,幼稚,懦弱,几乎所有的劣根在他们的身上都有所体现,想想都窒息。当然,我还是坚信,是他们的父母三观不正,才会把两个好好的小孩养歪了。之前看他们姐弟笑着合照的照片的时候,我就很心疼的想,那样的家庭,怎么笑的出来啊。
如果说之前我觉得郑云州是糟糕家庭里向阳而生的顽强向日葵,现在我只觉得他是伪装阳光实际阴暗自私的凤凰男。写着写着不禁冷汗下来,天知道我躲过多大一个坑啊。不然我妈妈就要日日犯愁我的婆媳关系了。虽然我家也有点重男轻女,但是比起他家还是好很多,而且也没有卖女求荣的想法,更没有扶弟魔的要求。即使有,以我的个性,也是断然不会同意的。甚至,断绝关系会来的更快一点。
和郑云州在一起的时候,再心疼他也没有给他花很多钱,也没有超过我的能力,更别提给别人花很多钱了,哪怕是我父母亲生的兄弟姐妹。所以各位也要谨记,给男人花钱,倒霉一辈子。心疼男人,倒霉三辈子。
之前都是说郑云州的好,哪怕不好也是一笔带过。如果你觉得我现在总是时不时的抨击郑云州,是不是对他有偏见,甚至通篇批评只有一点点说他的好挽回他的形象,那你一定还记得上一章我说,他让我失望一次又一次,我已经没那么爱他了,而是能陪他到哪天就算哪天,我要开始逢场作戏了。所以,抨击是必然的。
看到这里,恭喜你,解锁了本文的第二部分,郑云州的缺点。在这一部分你甚至会觉得,前面他的好都不足以掩盖他的缺点。如果你真的这样觉得,那么祝贺你,恋爱脑清醒。写这篇文章,不仅是为了纪念我的曾经,也是为了拯救千千万万的恋爱脑。虽然我的曾经有一些不堪,看上这样的男人,但这也是实实在在的青春,有得有失,有所感悟,就很好了。
我的朋友总是说我很清醒。而且很荣幸,我是自己觉醒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没有觉醒,加上当时我的一个朋友也很恋爱脑,一直劝我出一本书拯救一下她,所以动笔。只是还没写完的时候我俩就已经掰了,因为顶级恋爱脑已经病入膏肓,我实在无能为力。也希望各位不要跟她一样。
你以为郑云州这样的性格就已经很讨厌了,但这还不是郑云州最糟糕的时候哦。如果说第一部分是他的光芒万丈,他的温柔,他的好。那么第二部分就是他个性中的缺陷,为人处世中的不足,以及我前文说的他呈递减的在乎,还有他的缺点。至于后续会讲的第三部分,则是他变了一个人以后的样子,冷漠,自私,叛逆,无情,各位敬请期待。
总结一下我第一部分到第二部分的转变,从盲目崇拜轻易被哄好到清醒演戏冷静分析。结论就是,当你没这么爱一个人的时候,他的缺点你再也不会装作视而不见了,是你开始理性的分析了。所以说,是我开始觉醒了。我很喜欢这样的自己。
用一句话总结就是,当你的恋爱脑觉醒之后,你会发现男人来来去去都是那些招数那些话,你再也不会被骗了。
还有一句话说,女生过了25岁就不想结婚了。为什么宣扬这句话?是为了让你着急,不想落于人后,所以没空去考察男人,然后稀里糊涂把自己嫁了。
为什么都在宣扬25岁之前结婚呢,因为那时你年纪小,不懂事,还不会识人,而那时候就已经结婚的你早早的就断送了自己的后路。你以为网上年纪轻轻就结婚了的女生都过的好吗。她们在心智还不成熟的时候就当了妈妈,又在心智还不成熟的时候离婚大受打击。00后草率结婚然后有了孩子却离婚的大有人在。韩安冉都四婚了,你又有什么不敢离婚的呢。既然不敢离婚,当初又为什么敢结婚呢。敢做不敢当吗。你也不是没有后路,只是没有到达25岁,你还不清醒,所以你不敢离婚,觉得离婚了这辈子就毁了,没人要离过婚的女人。
首先,离婚不是一方的过错。其次,男人不管多老都喜欢十八九岁的姑娘。你要找的是喜欢你这个人的,而不是挑剔你年龄和婚姻的。忍受那种人的挑剔和忍受将就有什么区别。年轻的姑娘,什么时候觉醒都不晚,只要你肯觉醒,你就一直都是小女孩,你永远最年轻。
为什么说25岁是个坎呢,因为25岁之后你差不多已经经历一次恋爱的痛苦了,恋爱脑也开始清醒,不好骗了。男生的花言巧语你能一眼看穿,他们再也不能骗你了。你也不会因为这个人就去接受他糟糕的家庭了。所以他们给你灌输压力,告诉你,再不嫁人就老了。但是我告诉你,三十岁人生才刚刚开始呢,你还小,不急。女孩子,多大都是小女孩,一定要则良木而栖。如果没有良木,那你就成为自己的良木。
有件事你一定知道,伴娘是选未婚的。为什么呢,道理是一样的。已婚的根本不会笑着祝福你,和你一起幻想婚后的生活,而是会把你劝到恐婚。婚姻什么样子她们还能不知道吗,她们知道,但是还不让她们来伴你结婚,就是怕你听了逃婚呀。但是我觉得就应该让她们来,这样你能提前知道未来会面对什么。甚至我觉得你的另一半也应该来听一听,你们一起听已婚伴娘婚后多么不容易,听已婚伴郎婚后是怎么变了一个样子不再关心不做家务推卸责任。如果听了这些你依旧选择相信他,如果听了这些他表示一定不会和他们一样并且体谅已婚女人的不易。这个时候,不管你是不是恋爱脑,都值得被伴娘伴郎笑着祝福,祝福你的勇气。因为你已经知道你要面对什么了,不是已婚和未婚的信息不对称了。而这时我也会笑着对你说,结婚是一场爱的冒险,你很勇敢,祝你冒险成功。而我只会冷着脸跟男方说,珍惜这个为爱为你冒险的女孩,你若敢负她,上下数八百辈子,你都不是人。
说完那么沉重的话题,还是说点轻松的吧,我们继续聊聊他的小物件。郑云州的雨伞是从高一用到高三的,是一把纯黑色的自动伞,很大,很有安全感。夏天防风雨,冬天防霾雪。防水的面料,估计价格不便宜。他也总是把这把伞叠的整整齐齐,放在书包的右侧竖兜里。我们曾在夜晚的林荫路下,共同撑着这把伞走路。我们曾在人群中,在伞下动情拥吻。我曾经和他一人撑着一把伞从图书馆回宿舍,共同躲在草丛后躲避老班,在宿舍门前挥手,看着他撑伞离去。
郑云州有一把很袖珍的手电筒。小小的,但是拧开又很亮。他曾在黑夜用它照亮前方的路寻找躲着他的我,他曾用它照亮我脚上的伤,细心地给我贴好创可贴。在漆黑的夜路,他曾用它照亮我们牵手的前路,稳稳的把我送回宿舍。在未亮天的清晨,他曾用它照亮上学的路,带着我的早饭顶着寒潮走进教室走向我。
郑云州的第一个笔袋是规规矩矩四四方方的那种,和别人的没什么不同。但是藏蓝的颜色,加上没什么图案的样子,给我一种低调奢华有内涵的样子。当时我的笔袋是粉色的,总是装着各种工具,铅笔,钢笔,碳素笔,修正带,尺子,圆规,橡皮,笔铅,小刀,胶带,满满的一袋,总是给我满满的安全感。同学总是喜欢跟我借东西,然后感叹我什么都有,像个百宝箱。而郑云州的笔袋,只有几根碳素笔,一把尺子,少的可怜,却又异常的工整。笔袋也像他这个人一样,轻薄又立整,特别养眼。后来郑云州换了一个满是拉链的笔袋,就是网上很火的一直拉开是一条拉链的那种,从哪个口都能打开。我把玩过一次,觉得很有趣。但是同样的笔尺放在这里就是感觉没有在之前那里立整,所以我无比怀念小蓝。
郑云州的本夹是他高二的时候买的,当时是为了站着听课垫在书本下边买的。后来变成了来刘鹏这里必带的东西,也变成了后来我们南北站立互望必有的东西。当时是我听听课看看他,他也是听听课看看我,偶尔目光交汇两个人趁老班不注意相视一笑然后继续听课。至今都很喜欢那个氛围,但班里的同学应该很讨厌那段听个课都被迫吃狗粮的日子吧。那个本夹是原木色的,很厚实,我很喜欢。在暗恋他的时候,想着能跟他有个同款也是好的,这样我们的共同话题也能更多一个。所以我也去买了一个,但是他这种卖没了,就只能买了一个蓝色塑料的。后来果然有了共同话题,因为他惊讶的问我,你也买了一个。我点点头。他又说,这个颜色也挺好看的,我说那我跟你换。他贱兮兮的说不要,我还是更喜欢我的。我气哼哼的不理他。
郑云州一直用一个运动水杯喝水,不出意外也是他姐给他买的。我当时没有水杯,整天买水喝。很羡慕他的水杯是按一下就会弹出来的,而且还有吸管。当时我比他更喜欢这个水杯。后来我自己也买了这种水杯,确实很好用。不过最后我还是用回了那种老式的水杯,熟悉永远比新奇更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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