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半年之后,回家过年。我很喜欢路上奔波的过程,坐在拼车或者火车里,戴着耳机听着歌,静静地想着自己的事。
之前是用生活费回家,现在我可以自己赚钱回家了,有一种自己是主人的感觉。手里有钱,真的会有底气。
那天是傍晚坐上车的,六点多车开在高速上,旁边是晚霞,好美。我好像很久没有踏上旅途看沿途的风景了。
金色的光啊,它弥漫了夕阳,照亮了我回家的路。
回家后的日子,和之前每次回家没什么区别。但是这次两个姐姐都回来了,家里更热闹了。大姐难得回来一次,带着我的小外甥一起。二姐的孩子一如既往的调皮,大姐的孩子第一次见,有点怕生。但是渐渐的也跟我混熟了,可能是我天生带着亲和力。都是两三岁的小朋友,很可爱。
和姐姐们去县城逛街,去我之前的学校旁边吃麻辣烫。看着之前熟悉的一中已经变成五中了,附近又增加了很多自习室和学生公寓,看来这几年商机都在这上面了。
想去买高中很喜欢吃的夹饼,发现那家店已经不开了。旁边的凉皮店也已经关门了,只有煎饼果子那家还开着。进去买了一个,觉得比之前还好吃。
小巷里面老奶奶的书店也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家披萨店,顿感物是人非,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本来想着现在有钱了可以去买很多书了,看来只能遗憾离去了。
69書吧
六月的时候,有一次坐公交车出门,在马路口车停下等红灯,我转头看窗外。看到一个人很像郑云州,留着他高中的寸头,没戴眼镜,眼神左右扫着。我一直盯着他,然后他好像有所察觉,抬头往车里看。
我在他即将和我对视的前一秒移开目光,心里错愕,眼神这么狠厉的人真的是他吗,像刚从牢里出来一样。
然后觉得,如果这个人就是郑云州,那我的记忆确确实实美化了他的长相。如果不是人靠衣装,靠发型,其实他就是个普通的男孩。当然我也是。
但是现在依靠穿搭和发型,再加一点气质加持,我反倒是最好的我了。而最好的他,停留在了高中,停留在了我的记忆中。
小说正文到这里就要结束了。我一直想把离别写的远一点,再远一点。想把分离写的好看一点,没有那么多分分合合情绪反复,给最后的结束留个体面。虽然还是写了很多次分分合合,但是已经比记忆里美化多了,次数也写的少多了。他没给留的体面,我来留。
从去年夏天动笔开始,到今年夏天正文结束,用了整整一年。第一次写书,没想到过程这么漫长。漫长的也不都是写书的过程,更多的是写书之前的心理准备。
因为我要一遍遍鼓励自己没事的,你可以的,才能鼓起勇气动笔。回忆那个好的他,坏的他,回忆他给我的美好和伤害。经历过很多次写着写着想骂街,想说他根本没这么好。又摇摇头说算了,给他留个美好的滤镜吧,反正相差也不是特别大。写作的过程中,我自己就能跟自己演一出大戏。
二十万字,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写了这么久是我没想到的。主要是写了一天好多天都不想动笔。是开始推荐之后才让自己更有责任感,觉得不能断更对读者不负责。
没想到能一直坚持写,更没想到能写到正文完结。虽然用时很久,也是新的体验。而且有第一次的经验,下一次就快许多了。
这本书写了半年后开的第二本书,那本书预计写半年多就可以完结,也很快了。现在进程已经过半进入推荐了,感兴趣的小伙伴也可以去看看哦。依旧是纯爱,但是是另一种感觉。
正文就到这里啦,我们番外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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